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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学费听证会 学费涨两成仅1名代表反对

A-A+2013年10月26日15:40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原标题:学费涨两成 29代表仅1人反对

  本报济南10月25日讯(记者 孟敏 杨凡) 25日,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会上,公开了对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五所高校定价成本的监审结果,现场“涨”声一片,29位听证代表中有28位代表表示支持涨价。

  在山东教育大厦,山东省物价局现场公布了29位听证代表名单,其中包括消费者参加人14名、经营者参加人4名、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7名。

  这次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按2013年招生情况匡算,学费平均调整幅度为上浮20.96%。结构调整方案主要影响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2014年入学新生中约有45%的学生受到价格调整影响。对此次调价行为,28位听证代表表示支持涨价,仅有1位代表提出异议,认为教育关乎民生,应谨慎提高学费。

  山东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处副处长徐宝莲公开了对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五所高校的监审结果。其中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为省属高校。截至2012年末,五所大学教职工总数27198人,各类在校学生共计267033人。2012年五所高校收入总额91.45亿元,支出总额91.45亿元,其中事业性支出44.89亿元。

  本次成本监审的内容是根据各高校近三年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报表、账簿和凭证、学校贷款合同、在校生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人员及工资报表等,对其在校生情况、人员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付的贷款利息等数据进行逐一审核,对各项成本数据进行审核、归集、核算,并运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标准生定价成本。

  经审核,2010年—2012年五所高校标准生完全培养成本分别为1.63万元、1.76万元、1.76万元,三年平均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承担的成本为1.17万元,学费及学校其他收入承担的成本为0.55万元。

  唯一反对代表:涨学费不合规定

  29位听证代表中,仅有省消费者协会公职律师唐雪宇反对涨价。她认为,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应当侧重于结构调整,总体标准最好不要上调。新的高校学费标准对低收入家庭影响会非常大,学费上涨可能会让部分学生上不起大学,或上不起好大学、好专业。

  读医学本科要多花7000元

  25日,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唐雪宇的发言吸引了全场的目光。“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应当侧重于结构调整,总体标准最好不要上调。”她说,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消费,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和服务,不适用等价交换原则,而应更多地体现公益性。

  唐雪宇认为,高校学费调整不能完全按市场规律,应当更多考虑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尤其要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受教育权利。依靠提高学费来解决问题,不是最好的办法。

  从听证方案来看,平均上调幅度达到了20.96%,个别专业如医学专业和艺术专业的涨幅甚至超过了30%,“这一上调幅度偏高。”

  “学费标准调整应充分考虑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唐雪宇分析说,根据听证方案,医学专业和艺术专业分别上调了1400元和2000元。按照本科医学专业5年、艺术专业4年来算,学生家庭分别要多支出7000元和8000元。如果再加上高校在标准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增加的支出会更多。

  “这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不是个小数字,有可能影响到学生的专业选择。”

  学费调整突破了政策“红线”

  “除了考虑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还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唐雪宇表示,199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这就是说,25%是学费占年生均培养成本的上限,也是高校收费政策的“红线”。

  她认为,虽然该办法已“暂行”十多年,但它目前仍然有效。根据成本监审结论,2010年—2012年我省高校的年生均培养成本为1.72万元,按照学生最多分担25%计算,大学学费平均值应当不超过4300元。

  根据听证方案,调整后学费标准仅文理科就平均达到了4350元。学费很可能超越了国家规定比例,突破了政策“红线”。

  增加省级奖学金受助生数量

  “新的高校学费标准对低收入家庭影响非常大,学费上涨可能会让部分学生上不起大学,或上不起好大学、好专业。”唐雪宇更关心如何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

  唐雪宇认为,听证方案中列举了一系列奖学助学措施,特别是增设了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但是仅有这些还不够。因为奖学金、助学金的额度并没有提高,学费却上涨了。新增设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也只能资助10000人,覆盖面有限。应出台更多政策保障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比如,增加省一级奖学金的受助学生数量,扩大覆盖面;提高助学金、助学贷款额度,学费较高专业的奖学金还要提高;对未获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等等。

  另外,“高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专项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如何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和监督办法,以确保足额发放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学费调价听证代表无一在校生

  据了解,此次高校学费调价听证会的29名听证代表中,公职人员占了15名,超过半数。但无一在校生。

  其中,消费者代表共有14人,包括6名职工。消费者代表全部赞成学费上调,只有两个年轻人对个别学科的学费过高提出质疑。2006年毕业的王磊认为,相比其它省份,我省文史类专业学费的调整幅度有点高,可以采取小步慢跑、逐年提高的方式。“经济类不应一个收费标准,市场营销等是否可以继续执行文科类的收费标准?”刚毕业的宋阳提议。

  经营者代表则诉说了高校的财政困难。这组成员共4名,分别是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副处长韩英、青岛农业大学财务处处长李萍、山东大学财务处处长刘洪渭、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朱丽敏。

  利益相关方参加人有2名,都是来自民办高校的代表,分别是山东英才学院副院长梁庆文、山东协和学院院长盛振文。两位院长对民办学校的举步维艰颇多感慨,目光聚焦农村孩子求学难。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7名,分别是省法制办法制一处副处长崔艳、省政协常委邓相超、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侯乃弘、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主任科员罗艺尧、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孙乐为、省人大预算工委调研处副处长索峰、省消费者协会公职律师唐雪宇。

  此次29名听证代表中,15名代表是公职人员,他们或来自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或为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或单位是公有性质、本人为在编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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