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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欲试点低速电动车 工信部已经初步同意

A-A+2013年10月2日11:56中国新闻网评论

  近日,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杨少军透露,工信部已初步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国内首个低速电动汽车推广试点省份。作为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大省,山东省经信委建议省里选择部分地区做推广试点,完善管理使用办法。

  作为我国唯一对低速电动汽车解禁的省份,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规模令人惊叹。资料显示,生产低速电动汽车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达到了将近20家。2012年,山东省生产新能源客车1068辆,增长64.6%;其中销售980辆,增长65.3%。生产小型纯电动汽车12.8万辆,增长68.6%;销售12.5万辆,增长68%。生产新能源专用车1.2万辆,增长55.8%;销售1.1万辆,增长49.7%。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呈现产销两旺态势。

  尽管如此,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杨少军表示,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并不是很理想。他建议省里以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并对个人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同时他透露,山东省是全国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大省,省内低速电动汽车保有量也已具一定规模,工信部初步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国内首个推广试点省份,但目前汽车审验、上路管理等环节仍存在较大障碍。他建议省里选择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完善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引导低速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强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产业整体层次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有条件企业争取国家认可生产资格。鼓励和引导发展新能源轿车,彻底解决小型纯电动汽车受准入政策制约的问题。”杨少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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