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绑架索到的赎金,却被别人取走了
两名刚刚被假释的“狱友”,精心谋划了一起绑架案,受害人家人将6万元赎金打入两人从网上买来的3张银行卡上。然而两人取款时却发现只有一张卡能用,另两张卡已被注销。原来,卡主发现有钱进账后,挂失银行卡自己把钱取了。昨日,徐州沛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的案中案。
螳螂捕蝉绑架
两劫匪网上买了3张银行卡
刘正刚今年37岁,河北张家口人,刘连军今年26岁,山东嘉祥县人,两人此前均因犯罪入狱,并是同住一间牢房的狱友。去年8月份,两人同一天被假释出狱。
出狱后,刘正刚刘连军二人整日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经济很快陷入窘境。去年10月20日,刘正刚约刘连军见面,经过一番合计,决定到江苏来绑架弄点钱。
确定作案目标后,两人先是租了一辆轿车,又购买了三部手机和手机卡,对如何收取赎金环节,两人商量后,决定从网上购买3张银行卡,“不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这样公安就无法查到卡来源。”
赶到徐州绑架小学生,要了6万赎金
2012年11月2日早上7点左右,刘正刚、刘连军驾车来到事先踩点的徐州沛县龙固镇龙固小学附近蹲守。刘连军以带书给学校老师为由,将四年级学生小明骗上轿车,用准备好的厚衣服套住小明的头。
两人先后开车到了徐州丰县、山东单县、安徽砀山,途中分别给小明母亲打了3个电话,要求支付6万元赎金。两人还将事先从网上购买的3张银行卡号发给小明家人,要求向每张卡内打入2万元。
当天下午4时许,小明家人将6万元分别打入3张银行卡内。当晚11点许,刘正刚刘连军两人从山东单县一家邮政储蓄ATM机内取走19800元,第二天一早,他们来到农行网点,准备取走另两张银行卡里的钱款时,发现两张卡都被注销。刘正刚供述,当时他们以为是小明家长报了案,银行卡是被警方冻结的。
拿到部分赎金后,刘正刚刘连军两人将小明带到山东鱼台县,给了孩子几十元现金后,要求孩子双手抱头蹲守在地上,半小时后再起来,随后,小明找到一处固定电话,通知了家人。
黄雀在后收钱
售卡妯娌办理挂失取走4万赎金
刘正刚、刘连军还在为没取到全部赎金懊丧时,11月3日,沛县警方就根据线索将两人全部抓获。在审讯过程中,两人坚称只收到了2万元赎金,而警方提供信息显示,另外4万元也被人取走,两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没取出钱的两张银行卡并非警方冻结,而是被别人取走了。
刘正刚刘连军二人交代,他们的银行卡都是通过网上购买,并提供了卡号等情况。根据他们的交代,沛县警方很快查明,银行卡持有人分别是李梅和张娟,连云港东海县人,妯娌关系,两张银行卡正是被她们先办理挂失,再重新办卡取走,民警很快赶到东海,将两人抓获。
事后还为没将赎金全部拿走后悔
根据李梅供述,她的丈夫曾在北京等地学过办理假证,她就和张娟在网上发布办证信息,去年10月份,刘正刚在网上联系上她,提出要购买4张银行卡。李梅和张娟一起,用各自身份证办理了两张农行、两张邮储行的银行卡,以800元的价格,用快递方式发给了刘正刚。李梅供述,在办卡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是否要和手机绑定,她随口就答应了。
没过几天,3条短信发到了两人手机上。李梅看到每张卡上都存入了2万元现金,这几条信息让她顿时兴奋起来,根据李梅供述,她听别人说过,一般网上买卡人,都不会用在正道上,即便把钱取走,对方也不敢报警。于是,她立刻找到张娟,当天下午就赶到当地农行网点,先用身份证将银行卡挂失,再补办新卡,将里面的4万元钱款全部取走。李梅供述,当天因为没能及时找到邮储银行,才没有取走邮储卡里的现金。当晚11点多,她们看到短信提醒,邮储卡内钱已被取走时,还一度非常懊恼。
公诉人
两劫匪犯绑架罪 这对妯娌犯盗窃罪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刘正刚、刘连军为勒索财物,以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应当以绑架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梅、张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应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正刚刘连军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属于从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四人均无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正刚刘连军二人有期徒刑11年以上14年以下,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梅张娟二人有期徒刑2年以上3年以下。
庭审现场,刘正刚刘连军二人为自己辩护称,在实施绑架过程中,他们并不具有对被害人小明殴打、人身伤害等情节,在未拿到全额赎金情况下,仍将小明释放,并在审讯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从轻情节。而李梅张娟二人则辩称,二人售卖银行卡时,只以获得售卡金作为目的,并非蓄意盗窃,在看到手机短信后,才一时经不起诱惑,临时起意犯罪,加上妯娌两人的丈夫目前都在狱中服刑,家中孩子无人照看,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当天上午12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