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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中村居民违规房上建房等待拆迁补偿(图)

A-A+2013年7月29日14:53山东商报评论

在省城一城中村,不少房屋“越长越高”在省城一城中村,不少房屋“越长越高”

  近日,继济南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建设的紧急通知》之后,济南市委、市政府又召开了落实属地责任禁止违法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推进省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济南的违法建设主要集中在哪些区域,为什么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昨日记者来到省城多个城中村进行了全面探访。 文/图 记者 李世武

  重点工程刚公布 违建“闻风而动”

  就在本月21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与市中区城管执法局、七贤街道办事处出动二百多人,重拳拆除了约4500平方米违章建筑,这些几乎是一夜之间建成的违章建筑,用一位知情人士的话说,“就是冲着拆迁补偿来的。”

  在此次拆迁违章建筑的过程中,城管部门发现,村民加盖的这些违章建筑大多是简陋的板房,还有一些砖混结构的房屋甚至连水泥都不用,直接就是用砖块堆砌而成。这些违章建筑不但没有手续,而且大多数都是趁着执法部门不注意,连夜加盖。

  据七贤街道工作人员介绍,二环西路南延、二环南路高架等重点工程今年已先后开工,其中大部分在七贤辖区。少数村民想借此“捞一把”,这给控制违法违章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此前我们就对辖区二十多处约8000平方米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但部分村民仍‘顶风作案’。”

  违章建筑疯狂加盖的现象同样还出现在省城井家沟村,二环西路南延工程将从井家沟村附近经过,腊山热源厂等重点工程也将选址在这附近,不少村民为争取更多补偿,同样也赶在工程之前抓紧加盖违章建筑。

  引发村民建违章的“动力”,是“只要建房就能或多或少获得拆迁补偿”的“流言”。然而,这个说法完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根据2011年1月19日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有的城中村房屋 一直加盖到五层

  除了重点工程所在区域外,省城城区中一些规模较大的城中村也是违法建设比较严重的区域。“一座之前的二层小楼,这几年越长越高,建到了五层。这房子以后要是拆迁,没个几百万哪里拆得动啊!”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天桥区沃家庄探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沃家庄由于地处市中心位置,交通和地理条件优越,村里的不少村民都加盖房屋出租。“之前村里的房子大多都是二层建筑,而且大部分是以自住为主。后来,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周边原来的一些村子因为楼盘开发建设,不少村民因为家里房子比较多,一夜暴富。这让沃家庄里的村民看到了一条“致富”的路子,所以从前些年开始掀起了一股违章加盖的风潮。”这位村民告诉记者,现在村里的不少房子都加盖到了三层、四层,最高的甚至到了五层楼高。

  记者在探访期间发现,与周边的整齐划一、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相比,沃家庄这边的城中村显然成了“另一个世界”。行走在沃家庄的小巷里,脏乱差成了大家的第一印象。在沃家庄的巷口等位置,贴满了出租房屋的广告,凭借着大量的空闲房源和低廉的出租价格,这里吸引了不少流动人口前来居住。

  村民告诉记者,有些加盖房屋多的人家,空闲出来的房子就能有十来间,这些房子全部都租出去后,每个月的房租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然而,与房租相比,村民们更大的期待来自于拆迁带来的巨大收益预期。“当时不少人就算借钱也要加盖房子,反正房子在这里,等着拆迁就是,就算不拆迁,光出租也是一本万利的。”

  不少工程一再搁浅 “断头路”屡屡出现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工程在遇到城中村的拆迁时,就因为高昂的拆迁成本,最终导致“拆不了”、“拆不起”的困境,结果工程一再搁浅。

  在省城舜耕路的南头有一条舜德路,从二环南路通往阳光舜城的舜德路本应该和舜世路打通,差几百米,成了断头路。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舜德路南段是2011年修好的,再有几百米就能通阳光舜城,和舜世路对接。因为土屋庄民房没拆迁完,北段就停工了,成了断头路。

  此外,生产路北延也是省城市民一直关心的断头路之一。按照最初的规划,生产路是这样的:从北园大街向北直通小清河,跨过小清河后,再到达二环北路,打造成天桥区的第二条“北园大街”,成为滨河新区核心区中的重要南北向交通骨架。

  然而,生产路北延工程从2008年一期开工至今,也是只打通了北园大街至清河社区一段数百米后就搁浅了将近四年多时间。

  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路北延工程面临拆迁难度大的问题。沿线涉及的拆迁范围包括柳云、成大、联四、清河四个村居,这一地块是济南市区内规模较大的城中村,不少村民的住宅都是三层以上的建筑,拆迁成本不小。据初步估算,北延工程中段3万余平方米的拆迁需投入2.4亿元左右。

  新闻链接

  宅基地上盖房不能超三层 超出部分拆迁时拟不补偿

  日前,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联合起草的《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济南市拟对市区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进行规范,对村(居)民新建住宅以及宅基地建房的楼高、建筑面积和间距等细节都将做具体规定。建设面积超出规定的部分,按违法建设处理,征地拆迁时或将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村(居)民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 建筑层数以两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在面积上,宅基地上建房,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室内外高差应控制在0.45米以内; 层高一般不超过3.5米,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得超过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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