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区域经济>正文

山东禁止高校毕业证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A-A+2013年7月26日07:33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济南7月25日讯(记者 盛堃)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35号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省将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等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通知指出,我省将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限制性条件。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等与毕业生签约挂钩。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种歧视现象。

  同时,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建立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统一定期发布制度,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计划、程序和结果须向同级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备案,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