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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食安犯罪案例:10元假洋酒酒吧卖五六百

A-A+2013年6月20日11:48半岛都市报评论

  见销售正规保健品的利润太低,竟自己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冒充正规保健品出售,销售网络遍及8省;进价每瓶一二十元的假洋酒送到夜总会、酒吧、KTV,就变成了单价五六百元的“贵族”;吃起来香辣可口的鸡架竟然是用工业盐腌制的……19日,岛城警方公布了破获的几起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案件,向人们揭开了不法商贩的黑心一面。

  1 冒牌保健品“畅销”八省

  2012年4月,市北公安分局接到市北工商分局线索,北京一家经销一种日本进口纳豆保健品的公司举报称,在市北区辽宁路一家店内,有人销售假冒该公司的保健品。

  接到举报后,工商部门随即将这处位于辽宁路信息城附近的经营场所查处,当场查获假冒伪劣保健品5000多盒。民警立即针对嫌疑人张某等人展开调查。然而在被工商部门查处后,张某自知事情败露,随即躲了起来。

  民警排查发现,消失多日的张某在当年5月份又出现在辽宁路附近,经常出入一处正在装修的网点房。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处正在装修的网点房,是张某新开张的店,而这处店离此前已被查处的店仅200米远。当年5月18日,在掌握证据之后,民警将张某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审讯,张某供述称,他一开始销售的是正规保健品,但是正品每盒利润只有10元至20元。为了多赚钱,他便自己采购了一些价格低廉、质量很差的纳豆原料,又联系了一家公司制造保健品的内外包装,原料、包装齐全之后,他便开始自己制造伪劣保健品。这些假冒伪劣的保健品按照正品的价格出售,张某每盒的利润多达五六十元钱。为了尽可能多卖,张某还搞起了促销,在店里开讲健康课,大肆鼓吹“功效”,由于正牌的保健品能够对软化血管产生积极作品,不少老年人被张某忽悠花钱买这些假冒伪劣保健品。不仅如此,张某还“渗透”某保健品的正规销售渠道,与各地经销商联系自称有便宜货源。

  直到2012年4月份被查获后,张某“休息”了一段时间,但没过多久他感觉似乎也没啥事,便准备再度开张,考虑到自己已经在辽宁路周边打好了“基础”,客户很稳定,他便又在辽宁路找了一家店铺进行装修,准备再度开张营业时被警方抓获。根据线索,市北警方先后赶赴河北、辽宁等八省,将销售假冒某品牌保健品的特大销售网络一举捣毁。

  据民警介绍,张某等2人从2011年开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以及假冒的防伪标签,购进廉价劣质纳豆胶囊2万余盒制成假冒纳豆胶囊进行销售,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超过100余万元。2013年6月,张某等2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已执行逮捕。

  2 卖假洋酒获刑6个月

  2012年5月3日,市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市北工商分局线索,有市民举报,在长春路一家经营酒水的商店里有大量假洋酒销售。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将这处商店查处,当场从商店仓库中查获假冒洋酒1700瓶,包括芝华士、轩尼诗、人头马、皇家礼炮、杰克丹尼等12个品牌的洋酒。这家酒水店所经营的除了洋酒外,还有少量红酒,该店所销售的洋酒经查后无一真品。就在执法人员将该店查处后,该店老板韦某闻风而逃。

  当年5月22日,正当警方准备抓捕韦某时,韦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经查,韦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为100多万元。

  面对民警审讯,韦某说出了实情。今年20多岁的韦某在经营酒水时,发现假洋酒的利润极高,便从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叫金×的上线,两人仅通过网络和电话联系。生意刚开始,韦某也摸不透对方的底细,也不知道假洋酒的“品质”到底如何,一开始只是少量采购,怕这些假酒一旦卖出去闹出人命,韦某还自己逐一先试喝,喝完之后发现并无异常,心里就“踏实”了,而上线也坦言这些假酒只是用色素等原料勾兑的。心里有了底,韦某便开始大量采购假洋酒,并且还特意购买了一些假冒的防伪标签,让假酒更加仿真。

  据韦某供述,无论哪种品牌,这些假洋酒的进货价只有10元至20元不等,当他销售出去时,则是按照不同品牌、不同的销售渠道,以每瓶3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从中牟取暴利。这些假洋酒混入市场后,仍然是以正品的价格卖出,单瓶至少五六百元,一些名牌的假洋酒甚至卖到八百元、近千元。

  韦某有三个销售渠道,除了自己的酒水店外,他还经营着网店,在网店上向外销售的假洋酒,价格相对都比较便宜,最便宜的只有30元钱一瓶。据韦某供述,这些假洋酒的另一个去向,就是流入了一些酒吧、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以及青岛周边个别中小型酒店,其中仅城阳区的一家夜总会,他就累计卖出了多达5000瓶。之所以能在这家夜总会卖这么多,主要是他买通了该夜总会的一名负责人,按照销售量,给这名负责人提成。据民警介绍,该夜总会的这名负责人也随后被警方抓获。

  经查,韦某从2009年开始,购入假冒洋酒进行销售,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2013年3月29日,经市北法院审理,韦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3 制售毒鸡架370余人被抓

  “听说那些烤鸡架的人进了很多工业盐。”2012年7月份,一位市民向莱西警方举报称,他发现莱西多家制作烤鸡架的人进了很多亚硝酸钠,怀疑用工业盐制作烤鸡架。这一情况引起莱西警方高度重视,莱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全力调查此案。

  专案组最先锁定了嫌疑人王某 ,王某的烤鸡架作坊就在自己家里,民警调查中发现,王某家中存有大量的工业盐。在掌握大量证据后,2012年7月16日,警方将王某及其妻子在家中抓获归案。面对警方到来,王某和妻子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烤鸡架里加入工业盐已经构成了犯罪。

  据民警介绍,包括王某等人在内,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鸡架案件,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其中大量涉案人员是从事销售有毒有害鸡架,查获已加工的有毒有害鸡架2000余公斤,查获工业亚硝酸钠50余公斤,查获非法提炼的鸡油1000余公斤。

  记者从莱西警方了解到,2012年11月19日,王某被莱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款6000元。据民警介绍,亚硝酸钠是工业用盐,它是一种白色不透明晶体,形状很像食盐,亚硝酸盐可使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输氧的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性损害,亚硝酸盐不仅是致癌物质,而且摄入0.2-0.5g即可引起食物中毒,3g可致死。在这起案件后经过检测,王某在腌制、制作烤鸡架过程中加入亚硝酸钠,其成品、半成品鸡架中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据了解,王某这起案件只是警方查获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鸡架系列案件中的一起,在另5起案件中,每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均是夫妻搭档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鸡架,涉及莱阳、即墨、平度等多地,包括生产、销售的涉案人员在内,目前共计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0余名。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4 夫妻档作坊造冒牌肉串

  2012年10月10日,两名男子来到即墨市公安局报案。这两人是正大集团的工作人员,他们发现有人生产销售假冒的正大品牌鸡肉制品。即墨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这处制假窝点生产的假冒肉制品涉及到正大的鸡柳、连心脆、迷你串等多种产品。通过秘密调查,警方最终成功锁定这处位于即墨市潘家官庄的制假窝点。

  2013年1月23日,警方对该处窝点的嫌疑人潘某进行抓捕,并成功将潘某等2名嫌疑人抓获,将这处制假窝点一举捣毁。

  这处占地面积并不大的窝点产销一条龙,由潘某和妻子一起经营。所有的肉制品全部都是两人手工加工,以鸡柳为例,木签随意堆放在非常脏的篮子里,在加工时从原料上现割现穿,加工环境比较脏乱,机器上的灰尘非常厚,鸡肉等原料随意堆放。

  据民警介绍,经过调查,潘某等人从2012年7月份开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正大食品并从中牟利,涉案金额11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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