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泰安市市区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开始。本次复审主要针对泰安市市区2010年9月申报经济适用房未中号家庭,以及2011年9月申报廉租房并取得《泰安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复审时间截止到7月19日,逾期原有的住房保障资格证作废,市民需抓紧办理。
住房保障资格复审
提前备好材料
17日,泰安市市区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开始。18日,在岱庙街道办事处的办事大厅内,挤满了前来填复审申请表的市民。“我们家2010年申报经济适用房资格已经通过了,但是没摇上号,现在来参加复审。”市民周女士说。
岱庙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介绍,复审范围针对泰安市市区2010年9月申报经济适用房未中号家庭,以及2011年9月申报廉租房并取得《泰安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复审时间为6月17日到7月19日。“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的资格证作废,希望市民注意时间,抓紧办理。”负责人介绍。
17日、18日两天时间,已有200多位市民来到岱庙街道办事处领取复审表格,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复审泰山区包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810户,申请廉租房居民1400户。
“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多,希望市民注意带全。”岱庙街道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须持原资格证,填报表格。并提交以下材料:原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及现住房证明;申请家庭财产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其他材料(残疾证、最低生活保障证、转业军官证等)。
机动车辆等项目
首次纳入复审环节
“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范围内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复审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为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有城镇常住户口,无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961元(包括17961元),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财产低于107766元,申请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家庭财产低于143688元。这些标准适用于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
泰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泰安市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为确保申请户资料真实可靠,更加准确反映出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本次复核对家庭财产内容的审查更加详细,各类非住宅类房屋、存款、股权、债券、机动车辆以及投资开办企业等首次纳入到家庭财产的审查项目中。
经适房在温泉路东
廉租房在高铁A区
“我和老公2011年离婚,2010年申请的经适房现在该分给谁?”市民刘女士咨询。岱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原申报后离异的家庭,原则上只能由原申请人可以申报。如配偶也符合申报条件,原申请人放弃申请资格后,配偶才能申报。原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受理人面前书写放弃资格的说明。所有申报中离异的家庭,本次复核都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单身未再婚证明等相关资料。
“我们家2010年取得了经适房购买资格证,但是原证件丢了,这次还能不参与复审?”市民张女士咨询。岱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张女士这种情况可以参与复审,在填写原资格证号时,对照发放的复审汇总表,按照表内个人编号填写。
泰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资格复审结束后,将于今年适时组织摇号分配房子,本期出售的经适房位于温泉路以东、泰煤机厂南。廉租房、公租房位于高铁新区A片区。“具体有多少房源目前还不确定,摇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