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济南市政府15日向记者通报,骗取银行、企业100多亿元资金的2010年“12·06”伪造金融票证案,14日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济源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济源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采取私刻存款企业、银行印鉴,伪造质押贷款资料、银行存款凭证、电汇凭证、转账支票及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让企业向其控制的账户内存款等手段,骗取银行、企业资金共计101.3亿余元。案发后,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合计82.9亿余元,未追回损失近20亿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济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诈骗罪。四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诱国企存款后骗贷
今年45岁的刘济源,为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在聊城开发房地产起家, 1992年开始炒股,2004年,他成立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继在上海、北京与山东实际控制18家公司。
法院起诉书称,刘济源以支付高额利息、好处费等方式,引诱企业到其指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而后采用虚假质押手段,以骗贷的方法从银行诈骗巨额资金。
据悉,2005年,刘济源通过韩桂英(曾任职山东省直机关,后下海经商,成立山东伟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995年,她与刘济源结识并相熟)为齐鲁银行向有关国企揽储。
2005年3月至4月间,刘济源通过韩桂英联系到了枣矿集团负责人霍玉生,并达成存款“共识”,枣矿集团先后向齐鲁银行存入约10亿元,刘济源也按照约定支付高息给霍玉生个人734.8万元作为回报。而在此过程中,刘济源分别以购车、购房及支付现金等方式,累计回赠韩桂英约5460万元。
据报道,2006年,刘济源在齐鲁银行的各项贷款总额已经达到28亿元。同年,刘济源为了还贷将所有投资抽回,但资金仍出现巨大亏空,于是他盯上了其他在鲁国企。
2008年11月,刘济源在时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的安排下,与淄矿总会计师张波接洽。最终,淄矿实际投入某银行本金14亿元左右,滚动存款19亿元。
利用这些存款,刘济源先后办理了近20亿元的质押贷款,之后,他还清了大部分贷款,但其中有6亿元存款因刘未及时还款而被银行划扣。
致多名官员落马
在此之后,因为资金链断点不断,刘济源四处揽储,为偿还贷款“拆东墙补西墙”。这一涉嫌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集中在2009年和2010年,共被指控10起事实,涉案金额71.6亿元。
知情者透露,尽管骗得了巨额资金,但刘济源并未有明显挥霍行为,“他最奢侈的消费就是开一辆路虎车”。未经证实的消息是,刘济源将这些钱投入了股市,他曾是一名出色的操盘手,业绩辉煌。
在拉入这些定期存款后,检方指控,刘济源虚构了贸易合同、承兑证明文件、借款合同,伪造了存款单位质押保证合同、董事会决议等,利用这些存款作虚假质押,诈骗银行巨额资金。起诉书还称,至刘济源案发时,这些资金均未归还。
2010年12月6日,齐鲁银行在受理业务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之后报警,这个骗局终于败露。
起诉书共指控刘济源20项涉嫌犯罪事实,其中涉案金额最多的达40亿元,最少也有1000万元。
被刘济源涉嫌诈骗的企业包括阳光财险、阳光人寿、生命人寿、正德人寿等金融机构,亦包括枣庄矿业集团、淄博矿业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已导致多名官员和国企负责人落马。
事发后,刘济源面临死刑的最高判决。但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救了刘济源一命。为贯彻宽严相济原则,减少经济犯罪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死刑,刘济源最高只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前,据媒体报道,刘济源一案共产生了1883本卷宗和3本会计检验报告,案卷摆满了济南市中院法庭的一面墙,卷宗数量之多为司法史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