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5月28日讯 今天下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在青岛通报了督察区域的土地违法违规情况。从督察情况看,山东(不含计划单列市青岛)、河南、青岛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有部分地区违法违规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等八大类。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局长刘志萍介绍,近年来,两省一市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总体向好。但由于当前土地管理面临需求刚性上升与供给刚性制约并存的局面,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形时有发生,城乡接合部的农村违法占地情况依然严重,耕地保护的压力仍然很大,土地执法监管压力依然不减。
从例行督察情况看,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违法违规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等;二是部分地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出让土地;三是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批而未供问题,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四是部分地区存在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违规办理土地登记;五是部分地区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土地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六是少数地区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七是部分地区规划部门违规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发展改革部门未经土地预审或者违反产业政策批准、核准建设项目,住房建设部门违规办理施工许可;八是部分地区违规下放土地管理审批权限。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分别向两省一市发出例行督察意见书,督促各地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查处。几年来,共督促地方政府收缴罚没款11.32亿元,追缴土地出让金56.84亿元,补发征地补偿款12.6亿元,拆除和没收违法建筑物1511.16万平方米,复耕复绿土地3.5万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8.3万亩,给予党政纪处分2314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99人。
在例行督察之外,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还针对一些地区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督察,重点跟踪督办案件100多起。
刘志萍介绍,近年来,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领域,出现了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地、产业园和开发区违规圈占土地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这些问题将成为今后土地督察的重点内容。
名词解释 国家土地督察
根据国土资源部三定方案,国务院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授权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国务院负责。委托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
相关报道:山东制定排放标准 5大高污染行业将取消排放特权
梁振英会见山东省代省长郭树清
山东发布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连日降雨致山东212万人受灾 直接经济损失4.9亿
山东肉鸡交易量为往年3成 养殖户补栏信心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