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6日,篮协公布了一项处罚通知,外援阿巴斯在今年3月15日和北京的比赛中,尿检呈阳性。中国篮协对其进行了处罚,警告并罚款10000元,不过免于禁赛。巩晓彬也被罚款10000元,山东队被警告,球队被罚款20000元。
文件中称,2013年3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在CBA联赛半决赛山东黄金队主场与北京金隅队比赛的赛内检查中,山东黄金俱乐部外籍运动员阿巴斯的A瓶检测结果为蛋白同化剂(克伦特罗)阳性,经运动员申请B瓶检测,结果同A瓶一致。2013年6月27日反兴奋剂中心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判定结论为:运动员阿巴斯的阳性结果成立;可以基本排除其故意使用克伦特罗的可能性,判定其为食品污染造成的可能性大。
中国篮协根据《关于严格禁止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1998年12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第1号令〕第二章第八条和《国际篮联章程》第11.2条之规定,经研究,给予阿巴斯警告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免于禁赛;给予山东黄金俱乐部主教练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给予山东黄金俱乐部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0000元的罚款。
各俱乐部一定要以此为戒,加强对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教育和管理,加强医务监督,提高预防能力。
(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