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齐鲁体育>正文

阿巴斯药检阳性遭处罚 山东男篮罚2万巩晓彬1万

A-A+2013年11月6日13:49新浪体育评论

  北京时间11月6日,篮协公布了一项处罚通知,外援阿巴斯在今年3月15日和北京的比赛中,尿检呈阳性。中国篮协对其进行了处罚,警告并罚款10000元,不过免于禁赛。巩晓彬也被罚款10000元,山东队被警告,球队被罚款20000元。

  文件中称,2013年3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在CBA联赛半决赛山东黄金队主场与北京金隅队比赛的赛内检查中,山东黄金俱乐部外籍运动员阿巴斯的A瓶检测结果为蛋白同化剂(克伦特罗)阳性,经运动员申请B瓶检测,结果同A瓶一致。2013年6月27日反兴奋剂中心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判定结论为:运动员阿巴斯的阳性结果成立;可以基本排除其故意使用克伦特罗的可能性,判定其为食品污染造成的可能性大。

  中国篮协根据《关于严格禁止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1998年12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第1号令〕第二章第八条和《国际篮联章程》第11.2条之规定,经研究,给予阿巴斯警告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免于禁赛;给予山东黄金俱乐部主教练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给予山东黄金俱乐部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0000元的罚款。

  各俱乐部一定要以此为戒,加强对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教育和管理,加强医务监督,提高预防能力。

  (新体)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