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司机的自觉行为,然而总有部分司机心存侥幸。12月2日是我国第四个交通安全日,本报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醉驾入刑三年半,我省共查处了20多万起酒驾案,近万名酒驾司机被吊销驾驶证。据记者调查了解,二次酒驾逐渐增多,成为酒后驾驶行为的一大特点。
心存侥幸
二次酒驾逐渐增多
“说啥也没用,既然都这样了……”11月24日上午,槐荫交警大队段东中队讯问室内,酒驾司机王某后悔不已。当天,因为二次酒驾,王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五天的严厉处罚。
今年3月1日,王某与朋友在南辛庄附近一家饭店吃饭时,几个人都喝了不少啤酒。饭后,王某坚持要亲自开车,将朋友送到家。结果,一行三人开车刚来到五里牌坊时,便被槐荫交警查获。
9月1日这天,驾照暂扣6个月期满,王某在车管所学习7天、顺利通过了科目一考试后,重新恢复了驾驶资格。然而两个月之后,11月10日这天中午,他再次与两名朋友吃饭时喝酒。酒后,他驾车行驶至安澜北路附近时,被交警拦下。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一段时间以来,省城查处的二次酒驾的情况有所增多。对此,历下交警大队交通科副科长李晓斌分析说,对于一些有过酒驾被处罚经历的司机而言,再次上路时大都会吸取教训,但总有司机心存侥幸,觉得不会“倒霉透顶”。
为逃处罚
司机大玩“躲猫猫”
11月22日晚,历下交警大队在和平路附近设点查酒驾时,一辆奥迪突然在检查点附近停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当即逃跑。民警赶到后发现,司机是临时代驾,车内乘客并不清楚其他情况。后经了解,这名逃跑的司机当晚喝了点啤酒,心虚之下便弃车逃跑。
为了应对酒司机遇检查点逃跑的情况,交警部门会预先组织警力扎个“麻袋口”,但即使这样,仍然有酒司机借着酒劲弃车逃跑,并上演闹剧。
今年5月14日晚,槐荫交警查处一名涉嫌醉驾的司机时,对方看到民警后,扔下车便逃进了附近居民小区,徒手攀上居民楼二楼防盗窗,跟民警谈起了条件,并威胁民警,大声叫喊:“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跳下去。”经过民警与闻讯赶来的消防员反复劝说,事发1个小时后,这名涉嫌酒驾的司机才最终同意爬下来。
成效明显
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从此以后“醉驾入刑”。醉驾者要面临刑事处罚,终生留有犯罪记录。而酒驾者同样要面临严重处罚,驾照暂扣6个月,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自“醉驾入刑”以来,我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0.1万余起,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13.4万余人,吊销驾驶证9513个。
交警查处酒驾的常态化,也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据了解,全省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13%、20.74%和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