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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错将“B”看成“8” 车主莫名被罚款扣分

A-A+2014年8月22日09:18大河报评论

  交警将“B”看成“8”,一车主莫名被罚款、扣分。8月20日,市民张先生到中牟县交警支队进行驾照年审时,发现一个陌生车号在洛阳交通违法,却被记在了自己身上。对此,洛阳交警支队方面表示,将立即为张先生更正违法记录。

  【车主反映】就没开车去洛阳,却在洛阳违法了

  张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8月20日,他到中牟县交警支队年审,民警却称,他的交通违法记录中,出现了一个陌生车的违法记录。

  “我的是大众捷达,但一辆黑色丰田车的交通违法也记在了我的名下。”张先生说,民警告诉他,陌生车的交通违法地点在洛阳,只有将违法记录消除,才能通过年审。

  对于“记录出错”的更正,中牟交警支队表示无权处理。“我开车根本没去过洛阳,咋可能交通违法?”张先生抱怨说,除了通不过年审,他还无缘无故被罚了100元,扣了3分。

  【交警回应】可能把B看成8,一不小心误会了

  交通违法为何会“阴差阳错”?

  中牟县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8月20日,他们特意调出张先生提出异议的违法记录照片,“照片显示的是一辆车牌号为豫AK266B的黑色丰田轿车”,而张先生的车是一辆车牌号为豫AK2668的大众捷达轿车,违法车确实不是张先生的,可能民警将“B”看成“8”,才出现了这种错误。

  中牟交警支队的建议是:到洛阳市交警支队申请复议。

  对此,洛阳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室一张姓民警表示,他们调查发现,今年4月10日上午8点44分,车牌号为豫AK266B的黑色丰田轿车行至金谷园路与纱厂东路时,占压实线变更车道被交警监控拍到,“工作人员记录交通违法时,把‘B’看成了‘8’,才造成这种误会。”

  他表示,对于该失误,他们马上上报更改,但需要约一周时间,违法记录更正后,他们会及时通知张先生,“违法记录更改前,他的驾照年审会一直通不过,建议他等到更正后再去年审”。(记者田育臣 实习生赫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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