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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撞倒老伯拒承认 当庭喊冤自称好人

A-A+2014年7月29日13:47南方都市报评论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 黄彩华 邓焕恩 日前,市第二法院通报一宗交通事故纠纷案:一名老者在厚街骑摩托车摔倒,同村小伙骑摩托刚好经过,送老人入院垫付1.3万元医疗费。老人事后起诉小伙,称双方发生碰撞,小伙喊冤自称是好人,并反诉老者要求退还1.3万元垫付费用。法院通过各方证据,最终认定两摩托车当时确实碰撞并导致老伯受伤致残,最终判小伙赔偿对方28万多元。

  阿伯受伤入院 垫钱小伙自称“好人”

  2012年3月27日12时,20多岁青年小谭驾驶无牌摩托,途经厚街镇新围往森林公园方向时,遇50多岁的同村村民邹阿伯驾摩托车迎面驶来,两车相会时阿伯翻车倒地摔伤。小谭将其送院,并垫付1.3万元医药费。

  8个月后,左腿骨折造成六级伤残的邹阿伯起诉小谭,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1万多元。阿伯称,当时小谭的摩托车和他的摩托车相撞了,他才摔倒受伤的,小谭现场还向他道歉,到医院后小谭家人也前来希望协商赔偿,但后来他们就不管这事了。

  但小谭则称当时是邹阿伯摩托车撞到石头摔倒的,和他的车没有发生碰撞,他送阿伯去医院是因为同村认识,才帮着垫付3000元医药费,后来赶来处理的交警一再要求他才又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

  “我是出于人道主义垫付医药费,在这起事件中我没有过错,请求法院判阿伯退还1.3万元垫付医药费。”小谭为此提起反诉,并在法庭上称希望法院还其一个清白,让这个社会“好人不怕做”!

  鉴定确认相撞 小伙判赔28万

  为了查清案情,市第二法院先后三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称,事发当时,小谭对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的两次陈述不一致。“他先承认两车相撞,后又称是邹阿伯摩托车碰到石头往前冲倒地,他才放倒自己的车上前去看望。”

  法院委托专门鉴定机构鉴定,通过检测小谭摩托车左侧变速杆中部、左脚踏处痕迹材料纤维,结合邹阿伯摩托车受损部件材料等情况,最终确定两摩托车的确发生碰撞。再根据小谭在交警第一次笔录的撞车陈述,法院最终认定“两部摩托车碰撞导致邹阿伯受伤”。

  但因无法确认小谭和邹阿伯撞车时的交通违法情况,法院按公平原则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判小谭赔28万多元给邹阿伯。小谭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东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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