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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贷款15万却没见到钱 花甲老汉背上糊涂债

A-A+2014年7月15日17:24齐鲁网评论

  秦爱国承认,贷款的手续都是他办理的。可当初他只是提交了贷款所需的材料,这15万元贷款自己却一分也没有拿到。无独有偶,记者采访中发现,与秦爱家国相隔不远的同村村民于德亮,也被银行起诉了。

  贷款已经生效而且发放,但申请贷款的人却声称没有拿到钱。为了弄清事情经过,记者找到了发放贷款的临朐县农村商业银行寺头支行。

  巨额贷款被取走 不是本人签字

  针对两笔钱的走向,记者和村民进行了查询。银行信息系统显示,2012年4月25号,秦爱国申请的15万贷款直接打入了户名为“秦爱国”的银行卡,当天这15万元便以现金的形式被一次性提走了,取款的地方是临朐县农村商业银行吕匣支行,提款时的签名显示为“秦爱国”。正是这个签名,成了问题的焦点。

  对于这个问题,秦爱国直接否认,他说,这不是他的签字,他也从没有提取过这15万元。随后,记者又和于德亮查询了他名下的10万元贷款,信息显示,2012年4月26号贷款发放之后,也是在当天,这笔钱在寺头支行被同村的村民赵某拿着身份证和于德亮的身份证取走了。

  记者提出,能否查看当年的监控,银行方面回应,监控只保留三个月,2012年的监控已经没有了。记者采访了解到,村民在办贷款时提交的银行卡,大都使用了初始密码,这也无形中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取款扑朔迷离 谁动了这笔钱?

  虽然贷款成功了,但是村民们却说这钱一分也没有到自己的手上,到银行查询,当事人一个说不是自己的签字,而另一个不是本人取的款。

  于德亮说,他从没有将身份证交给过任何人,也没有委托过赵某取款,发现这一情况后,他第一时间找到了赵某,但对方否认了取钱的行为。记者也试图联系赵某,但因为他外出打工,没有人知道联系方式。

  然而,于德亮告诉记者,事情接下来的进展,却又超出了他的预想。就在他追查钱的下落时,另一个人却主动站了出来,说他用了10万元贷款中的4万元,并主动到银行还上了这部分钱。村民付少成说:“我用了,已经还上了,当时就签了字。”他又是从谁手里拿到的钱,这笔钱和赵某又是什么关系呢?付少成给出了如下说法,“他让我写谁的名,我就写谁的名字。当时杨某也在。”

  按照付少成的说法,赵某在中间并不知情。付少成说,当时,他和南照村的村干部杨某一起来到银行,他是按照杨某的意思的办的,并且10万元他只用了4万。

  中间到底有什么隐情?于德亮贷下来的款究竟谁才是既得利益者?付少成、杨某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采访中,于德亮也告诉记者,办理贷款时,用来发放贷款的银行卡被杨某拿走了。

  除了于德亮,欠款15万的秦爱国也反映,自己的银行卡和贷款本也被杨某拿走了。“当时我们村里的一大批,都是他拿着,我的银行卡,贷款本也被他拿走了。”

  贷款去向不明 矛头指向村支书

  村民们都将矛头指向村里的书记杨某。为了了解事情经过,记者联系上了杨某,但他只同意电话沟通。多番沟通之后,杨某同意让妻子出面接受采访。

  对于秦爱国、于德亮的指责,杨某的妻子说,秦爱国的15万元贷款的确在自己手里,但里面也是有原因的。“王某借了秦爱国的15万,还不上了,我对象替他还了,说是倒一倒,所以秦爱国的贷款下来以后,就还给我们了。”

  杨某的妻子向记者出示了一张15万元的还款证明,还款的账户为秦爱国,恰好是贷款发放的前一天。也就是说秦爱国之前办过一次15万的贷款,2012年4月24日还清,一天之后又贷了15万。杨某妻子说丈夫替王某还给秦爱国的15万正好和新贷的15万吻合。

  至于于德亮的10万元贷款,杨某妻子表示不知情。既然这件事和王某有关系,能不能让王某出面澄清呢?然而王某已经于去年三月份因车祸身亡了。

  死无对证 村民冤枉村支书?

  杨某的妻子认为,王某的突然离世,是导致这起烂尾帐持续发酵的原因之一。杨某妻子与秦爱国、于德亮的说法并不相同,到底谁在说谎呢?记者将三人聚在一起,当面对质。

  就在双方对质的过程中,南照村的另外的两名村民魏长利、谭庆亮也闻讯赶来,俩人说,他们也从银行贷了款,同样没有拿到钱,而且中间同样有杨某的参与。然而,杨某的妻子除了承认与秦爱国的账有纠纷,对其他人贷款一概否认有关系。

  秦爱国声称,自己与王某没有借贷关系,自己的15万元贷款被人冒领。最终,几人不欢而散,杨某的妻子带着司机驾车离开。

  随后,记者再次拨打了杨某的电话,希望他能正面回应,但杨某始终不愿露面。

  一个小山村 多少贷款糊涂账?

  秦爱国等人说,他们在去年10月份,已经将自己的遭遇向潍坊市临朐县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了反映。但今年4月份,他们分别接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到底是谁用了自己的钱,于德亮和秦爱国说,可以进行笔迹鉴定。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应请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他人代领,则应提交取款人以及储户的身份证,经储蓄机构负责人核实后予以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秦爱国、于德亮的贷款不是本人领取,而签了的他们的名字,或者他们代领中程序违规,银行方面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笔糊涂账,愁坏三家人,到底谁是这场借贷关系的受益者?记者了解到,当地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希望事情能尽快水落石出,给大家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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