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7月15日讯 最近几天,我们陆续接到潍坊临朐县的几位农民朋友打来的电话,他们说,自己莫名其妙吃了官司,而且还背上了十万到十五万不等的债务,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难以承受。
花甲老汉吃官司 法院判决欠“巨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60岁的秦爱国,是潍坊市临朐县寺头镇南照村的村民。他们村坐落在山脚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除了几亩山地和梯田,家里再没有其他收入。老人说,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花销不大,生活还算过得惬意。可是今年的4月份,一则法院的判决书,将这个家的平静彻底打破了。
秦爱国的儿子秦刚说,四五月份,发现在村里有一份公告,联社把他起诉了。“等给我们传票了,我们才知道。”秦爱国说。
秦爱国向记者出示了临朐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大意为:秦爱国采用五户联保的方式,与临朐县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十五万元的贷款合同,2012年4月份,秦爱国拿到这笔钱后,便一直没有归还利息,到期后也没有返还本金,法院判决秦爱国十日内一并返还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