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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小伙撞人送医谎称见义勇为 托人路上毁灭证据

A-A+2014年1月2日15:36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跟民警耍小聪明没能得逞,已被拘留

  本报记者 于飞 通讯员 姜波

  开车撞了人,以为把伤者送到医院就万事大吉了,还谎称伤者是自己在路上遇到的,自己是见义勇为。驾驶员贾某跟民警耍起了小聪明,但最终还是难逃惩罚。

  冒充"好心人",车身撞痕露马脚

  肇事驾驶员 被拘留

  2013年12月28日早上6点左右,天还不太亮,贾某驾驶着一辆小面包车,在行驶至莱山区大庄村附近的时候,将一位行人撞倒。当时行人伤得不轻,贾某跟同车朋友商量,肇事逃逸不是小事,人要是死了,他们就惨了,于是他们就将行受伤行人抬上车,送到了初家医院。

  因伤者伤势较重,医生建议将伤者转院。于是贾某就跟随初家医院的救护车,一起将伤者送往毓璜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贾某,伤者情况恐怕不妙,建议他们尽快报警。贾某在报警的时候,说得很模糊,只说自己在大庄村附近看到了一位受伤的人,便与朋友一起将伤者送到了医院,却没有说伤者是如何受伤的。

  伤者到了毓璜顶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贾便与另外两个朋友商量,三人达成了"攻守同盟",绝对不能承认人是他们撞的,都保持一致口径说是他们在路边捡的,路过事发地点的时候,人已经躺在地下了。

  来到派出所,三人按照之前商量好的说法,向民警说明了情况,并称自己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是,当民警看到贾某的面包车后,发现了车上有撞击痕迹,本来一直称自己见义勇为的贾某就存在极大的肇事可能。派出所民警将刑警队找来,刑警队将三人分开审问,一问便招了,他们这才承认是贾某开车将行人撞倒后,将其送往医院的。

  当派出所的民警让贾某将面包车送到派出所的时候,贾某便委托了他的朋友贾某某将车开过来。当时,贾某心知肚明,自己的车上有撞击痕迹,车一到派出所准坏事,于是他悄悄地嘱咐贾某某,在路上的时候,找根电线杆撞一下,到了派出所之后,民警问车上为什么有撞击痕迹,就说是刚刚在路上撞的。

  然而贾某某因为不熟悉路况,并不知道哪条路上有电线杆,便一边开车往派出所走,一边在路上寻找着电线杆,可是他找了一路也没有找到适合撞一下的地方,就这样一路开到了派出所。

  民警看到贾某的车后,便发现了车上的撞击痕迹,车前保险杠有裂痕,大灯也碎了,前挡风玻璃上也有裂痕。面对民警的询问,贾某某并没有按照贾某的交代去说,只告诉民警他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贾某某将车开到了派出所,民警不免要查看贾某某的证件,可是贾某某既没有身份证,也没有驾驶证,原来是无证驾驶。自投罗网的贾某某,因为无证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曾托人在路上毁灭证据

  据贾某交代,他当时看到行人被撞得不轻,他知道自己要是跑了后果会很严重,但是自己又想少承担点责任,便谎称伤者是他们在路边捡的。他本以为,将伤者送到医院,就可以万事大吉了,没想到警方并没有这么好糊弄。

  记者了解到,因为本案属于交通事故,烟台交警四大队已经接手。但是贾某撞人后,并没有逃离现场,对伤者的救治过程他一直都在,很难将贾某的行为定为肇事逃逸。然而,民警介绍说,贾某的行为很恶劣,派出所民警在办案的过程中,如果稍微有一点疏忽,贾某很可能就蒙混过关了,这位行人也就白白丢了性命。

  虽然目前警方无法判定贾某属于肇事逃逸,但是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属于事实,警方将追究贾某的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贾某目前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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