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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男子无偿献血18年 质疑医院高价售卖患者用血

A-A+2014年1月2日14:35山东商报评论

  近日,济南市民李先生通过“民声连线”反映,他从18年前开始坚持每个月捐献血小板,2008年还获得了无偿献血的金奖和银奖。但令他不解的是,市民都是无偿献血,为何在患者用血时,医院还要以高昂价格售卖?记者 张雯雯 杨芳实习生 闫淼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坚持18年无偿捐献血小板,也因此获得不少荣誉。想到自己的血小板能帮助不少病人,李先生很开心。但同时他也对无偿献血的公益性有质疑。“我们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志愿者进行无偿献血,除了自身用血在符合条件时可免费,其他患者用血需缴纳一部分费用,这个可以理解。但现在的情况是,志愿者无偿捐献的血被血站加价卖给医院,医院又加价转卖给患者,一般200毫升左右的血需要收费400多元。供血已成为一个利益链条。”李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献血法》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这就要求在无偿献血的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公民无偿献血的血液谋取私利,违法者,国家将“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记者从济南市血液中心获悉,血液从采集到临床使用是有成本的。包括血液采集、储存等环节的成本费; 还有采血后的检测费、其他费用等。“血液本身并未计入成本费用。医院给病人输血时收取的血费就是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成本费用,其收费标准是卫生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共同审核批准的。”济南市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因此,只有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是免费的,没有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在临床输血是需要支付这部分血液的成本费的。

  记者又拨通12358价格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称,无论是血液中心的血液收费还是医院的血液收费,都是经过物价部门审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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