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离婚复婚 异地超生

A-A+2013年11月20日07:27南方都市报评论

  离婚复婚 异地超生

  李广宝和路荣苹是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东南埝村村民。2000年,李广宝和路荣苹结婚,并接连生下了两个女儿。

  2005年,李广宝和路荣苹离婚,之后两人远走新疆尉犁县。凭借在尉犁县的关系,路荣苹将户口落在了尉犁县尉犁镇墩买里村。2006年12月25日,李广宝和路荣苹在尉犁县再次登记结婚。李广宝坦然回忆这段经历,夫妇二人远走他乡,名义上是打工,其实就是挖空心思想再要个儿子。

  2008年7月18日,李广宝和路荣苹的第三个孩子出生,二人终于得偿所愿。

  离婚又复合,并没能使李广宝和路荣苹规避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处罚。新疆计生条例所允许的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条件,明确将复婚者排除在外。李广宝和路荣苹被认为是违法生育第三胎。2008年10月30日,李广宝和路荣苹向尉犁县尉犁镇计生委交了2万元社会抚养费。

  李广宝和路荣苹觉得,生育第三胎的问题至此就算了结了。2009年,李广宝和路荣苹带着孩子回到了临沭县。不想几个月后,石门镇计生办就找上门了。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