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济南一信访人员因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10日

A-A+2013年9月14日14:21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9月13日讯(记者张帅)记者今天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区港沟街道潘庄村信访人员张尧,因扰乱法庭秩序,12日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0日。

  据了解,被拘留人张尧,生于1952年9月28日,居住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潘庄村。2002年6月,张尧家人涉及一起案件,向历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赔偿款项已经履行完毕。

  拿到相关费用后,张尧以调解协议未经其同意且赔偿数额太少为由,开始申诉。经区、市、省三级法院复查均被驳回申诉。为慎重起见,省市法院立案庭先后召开由当事人、律师、案件承办法官等参加的听证会,一致认为原审调解协议并无不当。2008年5月9日,张尧来到历城法院门口,大声喧哗叫卖法院判决文书,并扰乱法庭秩序,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天。

  张尧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作出认定,认为该案不符合提起再审的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但张尧仍不断上访要求重新立案。为此,历城法院、港沟街道和所在村委会有关通知,多次对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耐心解释,根据法律规定,明确告知他请求的事项不能再重新立案。并对他前期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了训诫。2013年9月12日张尧再次来法院哄闹,影响严重的扰乱了法院审判办公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0日。

  法律评论员任志群认为,每个公民都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心态和义务,每个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首先要做到依法守法不违法。如果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是相反的不法方式,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和法庭秩序,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任志群提醒广大当事人,用依法平和理性健康的心态和行为,去行使自己的权利,绝不能超过法律的界线。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