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男子捡女孩身份证后伪造结婚证办共同还款

A-A+2013年9月12日08:09扬子晚报评论

  淮安90后女青年陈某还未到结婚年龄,就“被结婚”成为戴某的“妻子”。几年来陈某一直被蒙在鼓里,去年才发现自己被卷入一起个人与银行的借贷官司,最后被判替“夫”还债,法院从她的个人账户中划走了3.8万元。淮阴区检察院就此提请淮安市检察院抗诉,陈某拿回被划走的3.8万元。对导演假诉讼案的戴某,昨警方正式介入调查。通讯员 夏传惠 郑冰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相关>>>

  男子送多名女网友高仿奢侈品 装富二代骗财骗色

  男子为孩子找高校遭骗 大一变成预科生

  女子扮富婆掷180万元求精子 男子受骗损失数万

  男子约会女网友将其迷奸后吞药欲自杀

  天上掉下来个“欠债丈夫”

  单身女孩银行账户被法院划走3.8万元“还债”

  1990年2月出生的淮阴区女青年陈某过着本分的单身生活,万没想到在去年初,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当地法院莫名其妙地划走3.8万余元。

  自己没做什么违法事儿,更没欠过什么人债务,怎么会被法院平白无故地执行了?大惑不解的陈某赶到执行法院询问,才知道自己“摊上大事了”。法官拿出一份民事判决书告诉陈某,她是一起银行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人,一审判决她与“丈夫”戴某一起履行这份生效判决书,共同为一笔在当地银行的贷款承担还债责任。

  一头雾水的陈某当场向法官解释,自己从未在这家银行办过什么贷款,也根本不认识所谓的“丈夫”戴某,更不会与戴某存在婚姻关系,自己是被冤枉的。自己也从未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法官出示了陈某与戴某的结婚证明,那是2009年7月29日戴某贷款时向银行提供的,上有“某村委会”公章和“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

  原来数年前,陈某19周岁还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时,就已“被结婚”,那个“丈夫”就是欠债的戴某。按判决书,陈某作为妻子,就不得不替一个素不认识的“丈夫”戴某承担还债义务。

  无奈之下的陈某只好向淮阴区检察院提出申诉,以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

[1] [2] [3]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