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庆生日
办案检察官分析说,有的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以在生日宴会请朋友吸食毒品作为荣耀的象征,有的未成年人为显示慷慨和义气,长期多次邀请朋友在宾馆、网吧、KTV等场所进行聚众吸毒。在涉案的76名吸毒未成年人中,有41名在宾馆、网吧、生日宴会等场所参与聚众吸毒。
梁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王某吸毒案中,被告人王某系梁平一中的学生,他的朋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谁过生日,当天就请大家一起吸毒。2012年,王某先后3次将班上7名未成年人带至宾馆聚众吸毒,后被以容留吸毒罪判处拘役4个月。
现年40岁的胡红宝,梁平县人。2012年1月1日凌晨,胡红宝在该县梁山镇花园宾馆216号房间内,向未成年人丁某、周某、刘某等人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先后两次容留丁、周、刘等人吸食毒品。当日10时许,梁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宾馆房间内,查获了犯罪嫌疑人胡红宝的吸毒工具3个、海洛因0.83克。
受教唆触毒
据分析,为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有的不法分子利用与未成年人谈恋爱的方式,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有的利用未成年人好奇的心理特点,宣传吸食毒品不会上瘾,并且具有减肥以及美容等功效,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在起诉的9件13人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案中,借恋爱、美容、减肥等名义教唆、引诱吸食毒品案件有6件6人。
奉节县少女骆某,于2012年6月认识社会青年姜毅后,与之谈起了恋爱。一日,姜毅在吸食冰毒过程中被骆某撞见,于是让骆某一起吸毒。刚开始,骆某拒绝吸毒,姜毅说:“这是冰毒,吃了不会上瘾,而且还可以减肥,人会变瘦,也会变得漂亮些,你只要吃了,以后还要感谢我呢。”本身有些胖的骆某一听,抱着试一试的好奇心吸了几口,结果一发不可收。之后,姜毅带着骆某经常与他人共同吸食毒品,当骆某第五次吸毒时,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