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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过生日当天请朋友一起吸毒

A-A+2013年9月9日08:31法制日报评论

  □非常案件

  本报记者徐伟

  本报通讯员牟伦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本来应该在校学习知识,在社会、家里享受关爱和温暖,可有少数未成年人却因交友不慎、贪玩好耍、金钱诱惑等种种原因,误入毒品的泥潭,给家庭、社会蒙上阴影。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该辖区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犯罪案件54件76人。办案检察官发现,留守未成年人已成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主要群体,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缺管束涉毒

  记者了解到,在涉案的76名吸毒未成年人中,有36名是留守未成年人,占47.4%。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几年不回家,对孩子疏于监管,致使有的留守未成年人长期逗留于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与社会上的吸毒人员交往,最终陷入毒品深渊。

  云阳县16岁的秦某,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未回老家,秦某从小就寄宿在亲戚家中读书,每月的生活费及零花钱由父母按期打到秦某的银行卡上。由于秦某父母很少对他关心过问,更疏于教育和引导,导致秦某逐渐叛逆。从初二起,秦某开始与社会上的涉毒人员交往并染上毒品,最后走上以贩养吸道路,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起诉的冯宇容留他人吸毒案中,被害人张某、姜某均系某中学在校女学生,年仅14周岁。因二人的父母在广东打工,张某、姜某长期在一起食宿,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由于没有父母的管束,自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上初中后,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二人开始厌学沉迷于网络之中。这期间,张某、姜某在网吧认识了吸毒人员冯宇,在她的诱惑下染上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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