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钱还债,又遭到债主紧逼,他竟然买来手枪、墨镜、假发等作案工具,在济南一家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持枪劫持了一名开奔驰越野车的女子。抢劫过程中,因为被害人不配合,持枪男子朝其喉部开枪射击,不过由于子弹卡壳,女子捡回一条命。而因为子弹卡壳,抢劫犯的罪行也从杀人变成了杀人未遂。近日,该案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审结,该男子以持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通讯员 王萍 记者 崔艳红
抢劫奔驰女索要150万现金 对方给70万银行卡都不行
今年1月10日16时30分许,济南女孩张某驾驶着奔驰越野车,来到了泉城路一家大型商场购物。她将车停到了地下二层停车场。半个小时后,购物完毕的张某来到了停车场内,准备开车离开。她打开车门坐到驾驶员位置上,准备关车门时,一名戴着白色口罩、黑色眼镜,提着一个提包的男子,来到其车门前,该男子右手拿着一把手枪,指着张某的左侧腰部。
张某意识到遇到劫匪了,该男子打开驾驶员后面一侧的车门坐进车里,张某赶紧说:“我把手机、汽车都给你,只要你不伤害我!”没想到该男子嫌钱少,就用手枪逼着她开车回家去取。路上,张某试探着说:“我身上有银行卡,卡里有70多万元,可以把卡和密码都给你,只要你不伤害我就行。”没想到该男子不愿意,一定要让张某给他150万元现金,并逼迫张某开车回家取钱。
女子跳车逃跑被枪击 子弹卡壳女子捡一命
张某开着车一路向南行驶,18时许,她驾车到了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某小区西侧入口。她借口需要登记,就把安全带解开了,然后猛地拉开车门从车上跳下来,向北跑去,边跑边喊救命。
该男子赶紧下车追赶,在历阳大街南侧快车道向西跑了约20米,跑到一个公交车站,当时车站旁停着一辆出租车,张某绕着出租车转圈并不停地喊救命,见无法甩掉该男子,就又继续向西跑了10米左右,结果摔倒在了地上。这时该男子追上张某,用左手搂住张某肩部,右手持枪,枪口顶在张某喉部开了一枪,张某倒在地上。该男子松开张某跑到门口的车上,拿出他自己的背包快速向西跑了。1月14日,该男子在临沂一家洗浴中心被公安人员抓获。
做生意欠钱被逼债 他盯上了开豪车逛商场的有钱人
这名持枪男子姓高,今年35岁,大学毕业,在兖州出生,不过户籍在济南市天桥区。2011年到2012年,经同学介绍,他在山东省梁山县承包工程,2012年底,他开始收购橡胶供给兖州的一家轮胎厂,但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欠了很多钱,债主逼债甚急,于是高某去了一趟勐腊县购买了手枪和子弹。2013年1月7日,高某来到济南,为抢劫做准备。他购买了口罩、假发、眼镜框、外套等作案用的物品,准备好了东西之后,同年1月10日16时许,高某来到了济南市刚建成的一家高档商场,并在地下停车场二层寻找抢劫目标,他选择了一辆最贵的豪车为目标,一直在盯守。当张某出现的时候,立即武装起来拿着枪过去,伸出了他的罪恶之手。
杀人未遂 男子被判12年
市中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因子弹卡壳,张某喉部被灼伤。经法医鉴定,张某喉部及肢体部损伤程度系轻微伤。经公安部门鉴定,高某所持手枪,机件完整,能够击发9mm制式手枪弹,具有致伤力,同时缴获4发子弹。
在法庭上,高某及其辩护人称,由于被害人突然逃跑,他在慌乱之中随意向被害人开枪,以制止被害人逃跑,其主观上并无杀害被害人的故意。主审法官马金勇认为,被告人高某在侦查阶段多次稳定一致的供述能够证实,其为了防止被害人将其信息泄露而产生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并开枪向被害人射击,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关于被告人高某的辩护人辩护称,被告人高某并未实际抢得数额巨大的财物,不应按照抢劫数额巨大对被告人高某定罪量刑的问题,主审法官表示,被告人高某持枪劫持被害人并向被害人索要150万元现金,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抢劫未得逞,依法构成抢劫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