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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老婆不在家数次入室偷窥合租女子

A-A+2013年8月18日09:09新京报评论

  新京报讯 (记者 张玉学) 年轻女孩小李早上醒来后,发现合租男子柳某出现在自己卧室内。柳某承认有小李房间的备用钥匙,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近日,小李以侵犯隐私权,将柳某诉至通州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大学毕业不久的小李,在北京从事教育工作。为减少日常消费性支出,她在自己熟悉的朋友及同事圈里寻找合租对象,但没能如愿,最终决定与陌生人合租。

  通过网上搜索,小李与男子柳某取得联系,得知柳某与妻子租有两居室,其中一间卧室可对外招合租。因为位置也不错,小李和柳某签下合租合同,明确了双方私人及公共空间范围。

  一天早上,小李醒来后发现柳某在自己卧室内。

  “当时我大脑一片混乱,就看见柳某匆忙离开了我的卧室。”小李说,随后,她把柳某叫到客厅,盘问柳某的偷窥行为。柳某称有小李房间的一把备用钥匙,而那段时间柳某的妻子回老家了,他才如此大胆。柳某还承认在近一周内,已经是第三次“光顾”她的卧室了。

  小李把盘问柳某的过程用手机录了下来,并报警。

  警察传讯柳某后,认定柳某侵犯小李隐私,对其做出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小李认为,柳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将柳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柳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 建议

  隐私受侵犯注意留证据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称,个人房间属于个人私密场所,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果在与异性合租的情况下,一旦个人利益受侵犯,就应迅速报警,或者向亲友发出求救信息。

  “女性隐私受侵犯,要注意保留证据,录音、照片、对方遗留物品都可以作为证据或证据线索向警方提供。”刘玲说,受侵犯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隐私权要求对方赔偿。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王玲建议,女性应尽量避免与异性合租。如果无法避免,女性在合租之前,一定要对合租者的情况有清楚的认识,以免出现意外。入住后,虽然大门钥匙为共用,但自己房门的钥匙必须“独有”。

  (原标题:男子趁妻不在家 入室偷窥女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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