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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家酒店用杂交鲟冒充中华鲟被查

A-A+2013年8月8日07:57齐鲁网评论

执法人员查看一家商户贩卖的鳄鱼执法人员查看一家商户贩卖的鳄鱼
在一家海鲜酒店,杂交鲟被标注成中华鲟出售在一家海鲜酒店,杂交鲟被标注成中华鲟出售

  齐鲁网济南8月6日讯(记者 张帅)明明出售的是人工养殖的杂交鲟鱼,却标注成了中华鲟进行出售,在今天济南市开展的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一家经营水产品的酒店被发现了这样的“李鬼”。

  今天上午,代号为“蓝剑行动”的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拉开帷幕,记者陪同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济南市小梁庄街附近的海鲜大市场进行检查,作为济南地区最大的海鲜市场之一,这里的货物种类齐全,甚至一般的市场上较难找到的鳄鱼、鲟鱼都可以在这里觅得踪影。

  在一家海鲜经营摊位前,一只嘴巴被绑了个严严实实的鳄鱼引起了众多记者的围观,而活鳄鱼旁边,还有四只被割下的鳄鱼头摆放整齐等待顾客采购。见到执法人员前来,该店的老板主动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自己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该老板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贩卖的鳄鱼都是人工养殖的,野性已经很小,鳄鱼一般供应给一些比较高端的酒店,个人前来购买的并不是很多。

  而在海鲜市场附近的一家酒店,执法人员则遭遇了“李鬼”,在水产品的展示区的一个水箱外,“中华鲟”三个字明白无误的张贴在旁边,水箱内2条鲟鱼正静静地趴在水底。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是绝对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在执法人员的质问下,该酒店的负责人终于承认这并非真正的中华鲟,而是俄罗斯杂交鲟,在取得资质后可以买卖。虽然该老板最终出示了自己的许可证,但执法人员仍然责令该酒店立即将中华鲟字样的标签撤掉,换上正确的标签以免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水生保护执法工作,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山东省海洋渔业厅、济南市渔业办公室将在8月份在全市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的重点为酒店、酒楼、宾馆、批发市场等所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和场所;检查品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的物种、国家重点保护及重点保护品种,如鳄鱼、鲟鱼、大鲵(娃娃鱼)、海龟、泰山赤鳞鱼、红珊瑚等。

  据市农业局渔政处副处长尹永波介绍,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经营商家是否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特许证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审,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资源保护费等5项内容。

  根据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将采取拉网式检查,梳理排查市场、酒店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对相关经营利用者下达限期办理经营利用许可证的通知,对在规定限期内未申请办理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拒不服从管理、拒不办理特许证件的单位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已达到扩大影响、打击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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