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28日讯(记者 张继业 通讯员 王伟华) 不到两岁的孩子在家嗷嗷待哺,妻子却被岳父母“扣”在娘家,多次登门也未能将妻子带走。岳父母说,先把婚前承诺的2万元彩礼钱补齐再说接人的事。
今年年初,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某村村民王某外出打工,把妻子和不到两岁的孩子留在家里。
5月份,王某突然接到父母电话,说他岳父母把妻子一人接回娘家,把孩子留在家里,至今未回来。王某当时没太在意,嘱咐父母到妻子娘家问明情况,想办法把妻子接回来。但父母去了几次,王某的岳父母每次都说过几天就送闺女回去,又拖了一个多月,始终没见妻子回家。
想到家中还有不到两岁的孩子,王某只得返回家中,想着亲自去接妻子。没想到,自己多次登门,岳父母连家门也没让进。无奈之下,7月16日,王某到牡丹区吴店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自己老婆被岳父母“扣留”,给钱才放人——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觉得稀奇,工作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立即去村里调查走访。原来,2010年王某结婚时,答应给岳父家2万元彩礼,当时由于王某家里因经济原因,只给对方付了5000元彩礼。说是婚后再把剩余1.5万元补上,谁知道王某结婚后,钱一直迟迟没有到位,岳父母觉得自己嫁女吃了亏,觉得有点上当受骗,于是便上演父母扣女要钱一幕。
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情况后,到王某岳父母家里,给老两口详细讲解《婚姻法》相关规定,指出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严重扰乱了王某夫妇的正常生活,而且剥夺了王某儿子的被抚养权利。
经过一番批评教育,老两口意识到行为错误。最后,王某当场给付岳父母现金1万,岳父母也当场保证以后此类事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