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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4年级小孩校旁水坑溺亡 相关责任方相互推卸

A-A+2013年6月19日16:08半岛网-城市信报评论

  5月29日中午,在黄岛区人民路附近发生一起小学生溺亡事故,事故现场是一个大水坑,位于一块荒地上,四周被墙围了起来,可大门却没有锁。黄岛区人民路小学和这里只有一墙之隔,经常有学生放学后在这里玩耍。

  5月29日下午1点多,黄岛区铁山路派出所民警得知黄岛区人民路附近有人溺水,情况紧急,派出所民警刘德强和2名同事马上驱车前往,在路上,刘德强感到纳闷,那里没有池塘,也没有水井,怎么会有人溺水呢?到了现场一看,刘德强才注意到,这是一个被墙围起来的工地,工地中央挖了一个大坑。一名小学生已经溺水10分钟了。“我们刚要救人,一个大姐就哭着扑上来,说救救孩子。”刘德强说,围观的人发现这个坑里的水很深,坑的边缘光滑,下去后很难爬上来,所以没人敢贸然下去。

  刘德强连鞋也顾不得脱,套上游泳圈,慢慢进到水里,摸了起来。由于水太浑浊,能见度太低,刘德强根本看不到孩子在哪儿。这时候有位同事从附近工地找来了一个带钩子的棍子,3米多长。刘德强将棍子插下去,居然触不到水底。“这么深!”刘德强心中一紧,他拿着棍子在水里找了半天。用了差不多10分钟,他终于碰到了孩子的身体。

  此时,120急救车已经赶到现场。但不幸的是,孩子最终没有抢救过来。

  如今,说起此事,刘德强内心很失落:“太遗憾了,来得再早点就好了。”事故发生后,在公安部门的催促下,水坑已经被填埋,围墙也被加固了。

  据了解,5月29日中午放学后,明明(化名)本应该在托管所里,但是他偷偷跑到外面玩,明明本是黄岛区人民路小学4年级的学生。事发时,与他同行的还有2个小孩。看到明明掉进水里,他们跑回家通知了家长。他们给出的玩水理由是,“为了捉鱼,带回家给妈妈吃。”后经协商,托管所愿意赔偿明明的家属。

  孩子溺亡,是一个家庭的悲剧。大家伤心的同时,不禁要问,这个大坑是谁挖的?一墙之隔的人民路小学居然没有注意到身边的隐患?

  6月18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黄岛区人民路小学想了解相关情况,值班老师介绍说,事发前学校一直在做防溺水教育,事情发生后,更是加强了教育力度,并对附近的隐患做了排查,同时对明明的家属进行了慰问。

  记者问:“孩子在学校旁边的水坑里溺亡,学生经常去玩,老师放学的时候看不到吗?”值班老师解释说,那个围墙的门开在侧面,所以没有注意到。最后,该老师以“负责此事的老师在外面开会,自己不知情”为由,挂掉了电话。

  工地的管理方是否有责任呢?

  为了搞清楚谁是管理方,记者联系了黄岛区珠海路街道办,街道办的人告诉记者,此事已经处理完毕,不方便透露工地的归属情况,并让记者联系公安部门。记者注意到,水坑旁边正在建设楼盘,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水坑所在地正是一块拆迁地,属于新疆城的开发范围。记者随后又拨打了楼盘开发商 —— 青岛金石佳苑置业有限公司的电话,有一位女子在电话里表示,“事情过去半个多月了,还有报道的价值吗?”记者询问该处工地是否归开发商管理,女子回答说“不是”。本报将继续对此事进行关注。记者 丁一 图由市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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