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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社区频现乱收费遭质疑 专家称定职能才治本

A-A+2013年6月18日11:16舜网-济南日报评论

 多个村(居)委会因收费问题遭投诉 社区工作面临"缺人""缺钱"困境 多个村(居)委会因收费问题遭投诉 社区工作面临"缺人""缺钱"困境

  记者 邱天

  今年1月30日,全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明确指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营造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帮助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实现发展壮大。

  优化发展环境,村(居)委会是基础一环。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吴家堡镇楚家庄村委会、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牛旺社区居委会、兴济河居委会、石桥居委会等,均因收取未经物价局核准的各种费用被投诉。村(居)委会乱收费的症结在哪儿?小巷财政目前又遇到了哪些问题,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相关案例

  外来户抱怨 每年收600元,不交就断电

  7日,在吴家堡镇楚家庄村居住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村里每年都向外来打工人员收取综合治理费。楚家庄村共有50多户外来打工者,仅有几户向村委会交了费用。

  除本村村民,楚家庄村的住户多数都是外来的煤炭生意人,后者为综合治理费的收取对象。李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告诉记者,前些日子村委会将大家集合起来,告知要收取综合治理费,并下发了书面通知。

  "本来我们从外地到这来,做生意就很不容易。已经向房东交费了,怎么还要再交600块钱,我们都觉得很不合理。"李女士诉苦:"不交的就给断电,什么时候交上什么时候再把电给接上。"记者在另一交费户主那看到,楚家庄村委会给他开具了一张收据,收据上还盖有"楚家庄村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公章。

  据了解,该村征收综合治理费始自2012年,上次是整年上交,而今年可以先交半年的。至于交了的钱用来做了些什么?很多商贩表示不清楚。外来人员于女士说:"我们平时根本就没有多少生活垃圾,就是有垃圾我们一般都是自行处理,要么一把火就烧了,要么就填埋了,也没见过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

  在村里居住的杜女士称:"村委会的人说这个费用里还包括了治安费,可是有家里门被撬的,也有丢过车子的,他们知道了也没有管。"

  村委会诉苦 一年买垃圾桶就得花上万元

  7日,楚家庄村委会负责人刘先生对记者表示,对外来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不仅是村委的想法,也是该村绝大多数村民的建议。据了解,楚家庄村现有户籍登记人员100户左右,外来经营煤炭生意的占了该村总户数的一半。村民认为,煤炭经营不仅无形中增加了垃圾产量,需要更多的垃圾桶和工作人员,也给村民日常起居生活带来影响。该村村委一位工作人员说,"每个垃圾桶150元,村里总共购买了20多个。而且垃圾桶的损耗率很高,用不了多久就需要更换,一年光买垃圾桶就得花费上万元,这部分钱谁来出呢?"

  刘先生称,他与其他村干部购买的村委会办公用品至今还没报销,发票还留在自己手中。"平时村委没有什么收入,村里搞活动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儿童节给村里孩子发学习用品、老人过生日买蛋糕等都是村委会工作人员自己拿钱买了垫上的,平时没有什么活动经费。"

  刘先生表示,目前村里的财政来源仅是收取承包费,比如修建鱼池,承包给外来的施工方,收入几万块钱,根本维持不了多长时间。

  更多的村(居)委会希望能够提升整个社区的环境,如在办理天然气、暖气时简化一定的程序、在辖区内增添体育健身设备、搞好辖区内园林绿化工作、搞好辖区内的道路建设以及完善辖区内的地下管网等,而实现这些想法都离不开钱。

  记者走访

  乱收费现象并非个例  记者调查发现,楚家庄村乱收费并非个例。

  在高新区颖秀路和康虹路路段,有商贩贩卖水果、蔬菜,还有人开设烧烤摊。商贩手中的收费收据上盖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牛旺社区居委会"的印章。

  市中区兴济河居委会之前也向万寿路大集的摊贩、门头房收取卫生费且收费标准不一。临时摊位费每天6元,固定摊贩卫生费每月每平方米50元至100元不等。门头房卫生费为每月20元、30元和40元不等,且卫生费需与电费一起交,否则电费也交不上。给临时摊贩开具的收据名称为"摊点设施卫生费收据",盖有"十六里河街办兴济河居委会财务专用章"。固定摊贩交纳的票据为普通的收款单,与临时摊贩交费凭证盖着同样的章印,费用名称为"月租"。沿街门头房收取的卫生费则开出的是另外一种收据,标名为"兴济河小区收费单据",费用名称为"卫生费"。

  而在天桥区清河社区,从2013年4月起,该社区物业管委会向沿街六七十户商铺收取每月50元的"卫生费",且只开收据不开发票。

  现实困境 缺人:5个社区干部管三四千户

  按工作需要,一般是300户居民编配1名居委会干部。据了解,我市目前多为3000户一社区。以历下区为例,该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大,个别社区甚至有4000多户。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编配标准是5-9人,目前一般为5人,多数"小巷总理"主任、书记一肩挑,工作人员配置少、任务重。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由"单位人"变为"社区人",居委会要承担的工作少则140多项,多则180余项,其中包括社区建设、道路建设、优抚救济、调解民间纠纷、楼体维修、计划生育、经济数据普查、居民调解、征兵、反家暴、远程教育等工作。

  此外,居委会工作人员还需要为各上级部门整理档案、材料。记者了解到,由于现在流动人口比重较大,外来租房的人口较多,很多居委会工作人员很难辨认一个人是否为辖区内的住户,从而在落实普查、统计工作时较难。此外,上级的检查、考核、评比多,让社区工作只能是重心向上,而不是重心向下。

  一位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小区内居住的不光是老住户,更多的是外来人员。我们对这部分人的背景、来历都不了解,再加上开放式小区治安相对较弱,而在居委会工作的多为女性,独自上门进行统计、普查时,若出现安全问题,谁也无法承担责任,所以一般上门统计工作需两人一起完成,这样我们的人手就更加紧缺了。"

  缺钱:买个档案袋都要自己掏钱

  据了解,我市多数居委会每个月都有1000元的办公经费,其中包括电费、办公用品费等,都是由上级办事处下拨,不过如果当月有特殊情况办公经费较紧缺,还可再向当地办事处申请,一般能够批下来。"从去年开始就有整不起的感觉了。"一位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档案整理工作表示了担忧,"每个月拨下来的办公财政经费都是有限的,各口的数据统计全都落在居委会头上,不仅统计数据需要挨家挨户落实,就连购买档案盒、档案袋、档案皮儿等都要居委会自己掏钱,便宜的五六块一个,贵的就要十多块钱。"

  记者走访多家居委会发现,多数居委会的办公室内均摆放着档案盒,有的居委会有专门盛放档案的铁皮柜子。"一般上级部门来检查工作时会安排我们整理档案、数据,有时整理不完还要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可是领导来视察时根本不看这个,都是看现场的东西。"居委会工作人员说。

  13日,记者在槐荫区某居委会了解到,该居委会辖区总面积约0.23平方公里,有3000多户居民。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地处的位置相对偏远,而辖区内多为老住户,年龄大的住户居多,在社区搞活动时遇到不少阻碍。"我们也没有什么活动经费,所以要想组织辖区的居民活动,也只能搞一些免费的活动,比如公益讲座等。"

  槐荫区另一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该居委会辖区内多为开放式小区,治安存在一定的隐患,因此想要给每栋楼安装声控门。"但是这个门很贵,如果平摊下来,一户就要出200多块钱,需要给每户居民做工作,我们辖区面积0.43平方公里,总共约3600户,7100多口人,还有外来打工者等流动人口,思想很难统一。"

  工作现状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村(居)委会除了要搞好辖区内道路建设、楼体建设,还要为居民出具各类证明,并承担调解纠纷的任务。多位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映,在进行这两项工作时时常遇阻碍。

  某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一位住户曾因养鸡遭到邻居的投诉,12345市民服务热线将情况转给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被投诉居民家中进行劝说时却遭到拒绝。"由于居委会权力有限,不具备强制执法权,更没有权威性,所以我们去调解一般也只能是劝说。就拿这个例子来讲,首先我们没有权力禁止住户养鸡,其次我们也没有经济能力给放弃养鸡的住户一定的经济补偿。调解时夹在中间,非常尴尬。"

  另一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辖区内居民去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时,可能需出具盖有当地居委会公章的证明。"有些证明我们可以开,有些证明需要落实后才能开,但是由于流动人口数量过于庞大,关于居民的历史问题我们无法进行核实,也就无法给他们开证明,但是不开证明他们就没法去办事,最终矛盾还是落在了居委会。比如,有一对外省的夫妇,他们要出国旅游,但是结婚证丢了,就需要居委会为他们开具已婚证明,而他们结婚的时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再加上他们是外省人员,我们如何去证明他们是否是夫妻关系呢?"

  制度缺失 相关法律20余年未修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居)委会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基本任务有六项,但目前村(居)委会的行政化倾向十分突出,错位较为严重,有的村(居)委会的工作项目高达180项。《组织法》自1989年颁布至今20余年仍未做出修改,24年间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组织法》难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尽管近几年,我市不断向背街小巷投入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基础建设,但各区居委会面临的共同问题仍然是缺钱。

  专家观点

  准确定位职能才能理顺关系

  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与目前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若干指导意见。《意见》着重提出保障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工作经费。在城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工作经费原则上按每千户每年不少于10000元核拨,由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5∶5比例分担。"《意见》还规定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政府进行补贴之后,乱收费现象为何又频频出现?

  记者找到了另一组数据:2006年济南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1586元,2012年这一数字为3349元,在职职工收入增加一倍以上,社会管理的成本也必然相应增加。

  曾有人大代表在媒体上表示,应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包括自治职能、协作职能、监督职能。"准确定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才能理顺工作关系。"由于现在居委会角色定位出现偏差、职能不清,有些居委会工作人员自身都不知道居委会工作究竟是需要他们做些什么,从而导致立法本意丧失、工作人员无成就感和归属感、社区办公经费短缺严重等问题长期存在。

  声 音 "服务搞得好,别人自然会找到你"

  "搞活动的经费,可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获得),要开拓思路。"13日,记者来到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时,居委会主任陈叶翠正在指导该区的党员们练习合唱,她告诉记者,她曾自掏腰包在辖区搞文化活动,虽然能解决燃眉之急,但并不是个长久的办法。"而我更不赞同向当地居民、村民或外来打工者收费。靠收费进行管理的办法已经落伍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策划,才能搞好社区活动。"

  陈叶翠表示,现在活动经费已经不再是困扰社区工作的主要问题,虽然有时会出点小问题,但只要大家一起努力,问题就能克服。"现在我们很少主动去找企业、单位拉赞助,活动、服务搞得好,别人自然会找到你,有些辖区外的单位会主动向我们提出合作,但因不是我们辖区内的,我觉得不该要人家的。"

  "居委会是不设财务的,我们平时没有什么活动经费。"槐荫区某居委会工作人员称,"即便是辖区单位赞助的活动,也都是他们把钱给指定的超市、商店,我们在其沟通好后,直接去拿些小礼物用在活动中,我们从来不会直接接手钱。比如元宵节我们要展示花灯,我们就会与一些单位联合,他们直接购买花灯用在活动中,活动搞完,如果他们需要花灯就拿走,不需要我们就保存着,来年再用。"

  甸柳新村街道第二社区朱主任称,有时候会有辖区内的单位租赁居委会的场地搞活动,这种情况多为他们单位出钱,居委会提供场地。

  据了解,在某一社区居委会有社区贸促会,该组织为民间组织,已报请民政局同意,且收费时也会告请物价局,经过批准通过后才会收费。它的作用是向辖区内居民、经营户等提供咨询及服务,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该居委会负责人称:"一般向这个组织交费的多为辖区内经营业户,这部分费用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多数用来进行道路建设、楼体建设,如修路、安装声控灯及更换塑钢窗等。这些工程得到了居民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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