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王述 通讯员 刘晓明)14日中午,荣乌高速济南方向379公里处一辆轿车发生自燃,情况危急。经昌邑消防大队迅速扑救,火势得到控制。消防队员提醒广大车主,夏季为车辆自燃多发期,车主要注意安全。
据介绍,昌邑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一辆水罐车,5名战斗员赶赴现场。消防官兵到达火灾现场后发现,轿车已经烧毁,滚滚浓烟从驾驶室冒出,因前期火灾扑救不当,导致轿车完全烧毁。中队指挥员立即组织官兵进行扑救,轿车火势得到控制。随后,指挥员立即组织队员打开车辆前盖,对发动机和车体进行降温,防止余火复燃,在检查并确保车辆不会复燃后,结束救援。
据了解,该自燃轿车车主于先生驾车由青岛至济南办事,途径荣乌高速潍坊段时,发现行驶中的汽车前盖有浓烟冒出,于先生和朋友立即将车辆停到路边,当时火苗已经从汽车前盖盖周围冒出,汽车前盖无法打开,车载灭火器已经无法控制火势蔓延,随后拨打了119。
消防队员提醒广大车主,夏季为车辆自燃多发期,车辆要定期对电器线路和机件进行检查,如果车辆发生自燃,要第一时间拨打119,同时及时用车载灭火器对火势进行控制,灭火器一定要对准起火点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