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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赋予人民法庭案件受理权 设立专门化人民法庭

A-A+2014年9月24日10:52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将赋予人民法庭案件受理权 设立专门化人民法庭

  齐鲁网淄博9月23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肖春燕)9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在出席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时强调,要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和建设,努力实现“职权配置优化、法庭布局优化、便民网络优化、监督管理优化”,确保“审判质效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干警形象提升、公信权威提升”,进一步开创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局面。

  白泉民指出,要大力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水平。要理顺人民法庭审判职能,建立方便快捷的立案机制,赋予人民法庭案件受理权,推行“双轨制”立案方式和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做法,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的问题;统一人民法庭审理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具体范围,有条件的可以负责执行法庭自行审结的案件,形成“人民法庭快速审理多数简单案件、机关精心审理少数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格局;探索设立专门化人民法庭,可以指定城区人民法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等特定类型的案件,避免城区法庭与法院机关职能交叉,实现乡村、城区人民法庭的多元发展;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要强化人民法庭便民措施,认真落实“两便”原则,坚持把便于群众诉讼摆在第一位;优化法庭布局,积极做好人民法庭的恢复、新建工作,将人民法庭主要设置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地区;全面加强人民法庭窗口建设,推行设立诉讼服务室或服务大厅的做法,开展法律咨询、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集成化、一站式服务。要加强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在人民法庭探索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的办案责任,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把人民法庭办理的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监控;加强庭审活动监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同步录音录像、入档存卷;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大人民法庭司法公开力度,注重发挥传统公开方式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全面落实旁听庭审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势,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审判;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优势,将人民法庭所有审判活动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所有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真正把司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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