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卖相更好,一些非法商贩在豆芽中添加禁用添加剂——6-苄基腺嘌呤(俗称豆芽无根素),如果长期食用这种毒豆芽会致癌。11月14日,即墨法院对四起非法制售毒豆芽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 、宣判。6名被告人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其中最高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万元,最低的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2万元罚金。记者了解到,这是青岛法院系统审判的首批因生产、销售毒豆芽获刑的案件。
市场上的豆芽检出“无根素”
据介绍,42岁的薛某海是山东莒县人。几年前来便来到青岛,并在市区一农贸市场卖菜。据其供述,2011年底,他开始生产、销售豆芽,“一开始生的豆芽很小很瘦,后来经一浙江籍摊主介绍,往豆芽里添加豆芽无根素后,豆芽便会变大”。学到这项“技术”后,薛某海便搬到即墨经济开发区,在这里租房生产、销售毒豆芽。“加了无根素之后,豆芽就不会生须,且变得白白胖胖,能长到10多厘米。”薛某海称,这样不仅能让豆芽变得卖相更好,而且还能提高豆芽的发芽率和产量。
今年7月,民警在市场购买豆芽后进行检测,豆芽中禁用添加剂6-苄基腺嘌呤的含量为11.78毫克/千克。后经顺线摸排,获知该豆芽出自薛某海、张某夫妻两人的小作坊,并将二人抓获。记者了解到,几乎同时被抓的还有另外三个豆芽作坊的老板,分别是薛某山、宋某华、朱某玉和王某夫妇,而薛某山和薛某海还是堂兄弟关系。14日,即墨法院对这4起案件的6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审理、宣判。
普通豆芽3厘米,他家的10厘米
法庭上,薛某海称,无根素来自浙江和莒县老家,“一般每50斤豆芽可以用1支无根素”。“用了无根素之后,豆芽能长到10厘米左右,而如果不用,豆芽只能长到3厘米左右。”薛某海表示,平均每天生产、销售毒豆芽七八百斤,都销往即墨市人民医院东侧的一处蔬菜批发市场。“因为夏天上市的蔬菜品种多,每年这个时候我就停工。所以,一般每年只有一半的时间在生产这种豆芽。”薛某海表示,因为质监、工商等部门每年都来检查,从来没有人说豆芽不合格,所以并不知道自己的豆芽有问题。“而且行业内大家都是这么干的。”薛某海说,“从来没有想到,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记者了解到,6名被告人中,朱某玉和妻子王某从事毒豆芽生产、销售时间最长。“大约从2004年开始,就加工豆芽并销往附近市场。”朱某玉称,这些年来并没有赚多少钱。而截至11月13日,二人分别缴纳罚金7万元和3万元。“几乎这几年挣的钱全砸进去了 ,早知道这是犯罪,我就不干了
!”庭审结束后,朱某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而其妻子王某则掩面而泣,反复强调希望法官能对其从轻处罚,“因为家里有四位老人和16岁的孩子需要照顾”。
当庭审进入到最后陈述阶段时,薛某海当庭表示,因其家庭情况特殊 ,恳请法官能从轻对其处罚。“跟前妻离婚后,她几乎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钱,今年4月份才和现在的妻子(张某)结婚。”薛某海说,我有两个孩子,她带来两个孩子,年龄最小的只有6岁。薛某海和妻子张某均表示,希望法院能看在孩子的份上对其从轻判决。
此外,另外两名被告人薛某山和宋某华也分别表示,将来不会从事此类犯罪行为,希望法院能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