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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0日起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市民可查看次日预报

A-A+2013年11月8日10:35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1月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频道《山东新闻》报道 山东省气象局、环保厅近日确定,从8日开始,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业务试运行。从11月10日开始,正式运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并对外发布。市民可登录省气象局和省环保厅官方网站查看第二天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同时还可关注省环保厅官方微博了解相关信息。

  据了解,山东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由省、市环保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其中,环保部门负责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其动态趋势分析;气象部门负责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雾霾天气监测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包括未来24小时、48小时区域或城市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指标等内容。

  经预测,当某市可能出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的重污染天气时,由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组织会商,确认后经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联合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当3个(含)以上连片设区市可能出现红色预警级别的重污染天气时,由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和省气象台组织会商,确认后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批准,由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和省气象台联合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方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3个级别,其中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当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500>AQI>300),发布橙色预警;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300≥AQI>200),发布黄色预警。(据中国环境报 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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