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是济南市经济适用房允许上市交易的第一天,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物价部门尚未制订出台相关的交易指导价格,经适房交易尚无法进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醒,经适房上市交易,市民需要避免两个政策误区。
今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的办公电话接连不断,大批经适房住户来电咨询经适房上市交易的相关政策问题,如何取得完全产权,增值部分按什么比例缴纳,是住户们询问最多的两个问题。而在咨询的住户中,来自世纪中华城的住户最多,这与该小区经适房基本上都已购买满5年有关。
记者了解到,尽管政策规定从今天起,经适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由于目前用于计算政府收益价款的同地段、同标准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单价还没有出台,实际交易还无法进行。交易指导价到底如何确定,关系到住户们最终需要向政府缴纳收益价款的多少,因此成为市民关心的一大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制订交易指导价,价格公布之后,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真正的交易行为也将随之展开。
两大政策误区
�认为所住经适房的所有面积都要缴纳增值部分的70%
市民张先生所住经适房建筑面积有50多平方米,实际纳入保障范围面积只有30多平方米,剩余部分是按当时市场价购买的商品房。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经适房上市交易缴纳收益价款,只需要缴纳纳入保障范围的那部分面积所增值的70%,而以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剩下部分面积,不需要缴纳收益价款。
�认为增值部分的70%交给了政府,住户“赚得太少”
上述负责人表示,经适房目的是保障部分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不是用来让某些人赚钱。从实际情况看,增值部分的30%归个人,购买家庭已经获得较大收益。据该负责人介绍,增值部分“三七开”,充分考虑了政府投入和购房者资产增值等因素,经适房当初销售价格较低,本身不包含土地成本,其他建设配套费及税费,也基本上由政府承担。目前全国经适房收益部分的60%-80%归政府,济南确定70%比例不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