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杨玉龙 通讯员 张振东) 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是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的伏季休渔期,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25日,记者从滨州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滨州将确保所有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休渔,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
休渔期间,所有应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由滨州各县区渔政渔港监督部门做好应休渔渔船停港监督检查工作。渔船持证人要认真填写《2013年伏休渔船停港确认书》并签字,伏休责任人签字确认。沿海县(区)应绘制《渔港伏季休渔渔船泊位示意图》,标示渔船位置,与休渔渔船名单一并在停泊港口张贴公布,便于群众监督。严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业执法机构擅自批准外省、市渔船在我市停港休渔。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必须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一级渔港、岔尖、水沟)集中扣押,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
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杜建民介绍,滨州除沾化一级渔港顺河码头能容纳部分大马力渔船外,其它停泊点都是分散的能停泊少量小型渔船的河沟、河汊(据统计辖区内共有45处),致使滨州一半以上的渔船(特别是大马力渔船)长期在辖区之外生产、停靠,有的渔民已在外地定居。并且,滨州只有五处渔港和停泊点安装了射频识别基站(沾化一级渔港、海防、大口河、水沟、岔尖),能有效监控的渔船数量少。还有部分“三无”船还没有纳入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休渔期的管理难度很大,但一定要管理好,实现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