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炼图存
“国IV正式开始施行,它们都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前提是政府对质量监管到位”
事实上,为了应对油品升级带来的“生死劫”,一些地炼企业都已开始谋划对企业装置的升级改造。
位于山东滨州境内的京博石化是山东民营企业涉足炼油较早的企业。1988年建厂时,它仅是一家生产润滑油脂的地方企业,2000年随着公司完成改制,生产规模迅速扩张,并成为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山东市场上重要的外采企业。目前公司已具备一次加工炼油能力230万吨/年。
2012年9月,为了适应环保部的油品升级时间表,公司斥资数亿元启动了油品升级装置改造工程,“目前它们已经具备生产国IV汽柴油的能力,只是鉴于市场需求原因,所以目前还只是根据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外采需要量生产国IV,其他产能还在生产国III。元旦后,它们就会全面开始生产国IV成品油。”上述山东地方人士称。
与京博石化一样,为了生存金诚石化等大型地炼企业也纷纷斥资启动装备质量改造。
然而,在很多中石化专业技术人士看来,这些地炼企业的规模还是太小,其装置改造规划也仅仅是为了暂时满足国IV标准需求,并不像中石化一般,动辄斥资百亿元兴建、改扩建覆盖整条石油产业链的一体化装置,因此也就无法实现规模优势,更不可能在成本上具备与中石化竞争的能力。
但是对于更多的山东地炼企业来说,不要说百亿元规模的投资,即便是像京博石化般数亿元的投资都是它们无法承担的,“国IV正式开始施行,它们都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前提是政府对质量监管到位。”一位石化业内人士说。
生死看政府
“炼厂的生死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税收和地方的就业”
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悲观——“虽然环保部已制定了油品升级时间表,各地政府也都表示不会因为GDP破坏环境,但是炼厂的生死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税收和地方的就业,后者不会坐视不管。”上述山东地方业内人士认为。
他指出,一家百万吨级的地炼企业,即便开工率仅有30%,每年也将生产30万吨汽柴油;“以每吨8000元的销售价格计算,其背后的税赋将十分惊人;更何况这家企业的生死还关系着数千职工的就业问题”。
此前,正是考虑到税收和就业,在国税总局明确要求各地国税局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液态状(沥青除外)产品,均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的情况下,山东省国税局出台《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管理问题的公告》,明确提出省内税务部门征收消费税时,对国税总局要求的“其他原料”暂按“其他原料油”掌握(详见本报今年2月《成品油消费税乱局:山东地炼成功游说留条活路》)。最终,国税总局一年前下发的这个文件至今还未正式实施。
地方政府监管力度的大小也将影响油品升级的效果。
北京理工大学葛蕴珊教授就曾表示,即使每个环节监管到位,在现行机制下,油品检测费用可能也难以承受。对一个经营主体、一个牌号的油品规定指标的检测费用就至少要一万元,200多家炼厂、近十万座加油站,即使是偶尔抽查,成本也将高得惊人。而且,每次检测周期动则两三周,等问题出来,油品早已销售完毕,超标排放早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