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票据信息平台披露,2022年2月至4月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或有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且连续3个月未按要求完整披露承兑信用信息的承兑人名单中,潍坊梁鼎置业有限公司被通报。

  潍坊梁鼎置业有限公司由余姚市中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占股51%,潍坊梁达置业有限公司占股49%。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承兑人披露信息存在延迟、虚假或者承兑的票据持续逾期的,金融机构应当审慎为承兑人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审慎为承兑人承兑的票据办理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

  2021年2月,潍坊梁鼎置业有限公司被坊子区人民政府列为被执行人。

  2020年4月2日至5月6日,中梁-龙玺台项目因未使用密闭式防尘网对裸露地面和物料进行遮盖,先后四次被坊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来源:中国食品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