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最新披露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临沂汇英置业有限公司去年曾受到“两连罚”,共被罚款53万余元。

  根据“兰综执行处字〔2020〕BC-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沂汇英置业有限公司在临沂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与山松一路交汇北300米路西建设的临沂汇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结合《兰山区水务局自由裁量基准》LS024-40CF之规定,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30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

  同日,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出具了“兰综执行处字〔2020〕BC-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据悉,临沂汇英置业有限公司在兰山区半程镇建设的临沂汇英循环产业园1#、2#职工宿舍楼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便擅自施工建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3.43万元;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魏某某,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罚款1.17万元。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