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济南市城管局执法审理处公布最新行政处罚公示,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被罚。

  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泽波)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罚款2万元。

  山东渤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大卫)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罚款2万元。

  山东恒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依忠)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罚款2万元。

  泰安市良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林)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罚款1.5万元。

  山东泉景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志强)未按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罚款7万元。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颜鲁博)违反建筑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山东通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发军)违反建筑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济南腾飞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鹏飞)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济南范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立豪)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罚款4万元。

  (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