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俺爹是俺爹”“证明我是我”,这样的奇葩证明不但让人深恶痛绝,而且也贻笑大方,令人“呵呵”。济南在这方面大胆动刀,率先在省内厘清清理了上千个“证明项目”。今后谁再索要“奇葩证明”将依法追责。让人舒坦!

  27日,《济南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济南市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正式对社会公布。

  上报事项千余项

  最终仅留177项

  在公布的两项清单中,确定保留的证明事项共有177项,需要取消的证明一共有15项。“这些证明事项,都是市级事项”,济南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清理的过程中,济南市级63个单位报送了清理结果,34个单位零报告,29个单位报送各类事项1011项。

  “根据上级规定的清理标准,我们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济南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凡是能够取消的,一律取消。拟保留的证明事项,必须具备市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以上设定依据。”上述负责人表示,经过审查,发现在这1011项事项中,有819项不属于证明事项,192项属于证明事项。对于这192项事项,确定保留177项,1项属于济南地方性法规设定,其余均属省级以上设定。还取消了15项证明,其中属于济南市文件设定的为12项,省级以上设定3项。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和山东省这一证明清单均未公布,从全省来看,济南的证明清理工作为率先完成。

  索要清单外证明

  市民可举报

  “清单出台之后,我们还要后续管理,坚决防止出现‘开具证明一方停开、办事环节仍然索要、群众办事反而更难’现象。”济南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通知》中也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及时对涉及的办事指南进行修改,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清理结果落实到位。

  同时,要按照“一次办成”要求,大力减少办事环节和手续,上一个环节已收到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将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要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取消证明事项涉及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

  济南市法制办则负责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家、省清单公布情况,实时对济南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索要“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济南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办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时,被索要清单以外的证明,市民可以通过司法部“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中国法律服务网)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济南市法制办投诉举报。济南市法制办联系电话:66603063,66603065;通信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市法制办监督协调处;邮政编码:250099;电子邮箱:jnfzbjdc@163.com。

  相关链接:

  被取消的15个证明项目

  1、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开锁业备案)

  2,单位接收证明(办理迁往单位集体户落户)

  3,网约车变更使用性质证明信(变更登记)

  4,无犯罪记录证明(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核,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5,工作经验证明(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核)

  6,从事政法机关、军队或者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的证明(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核)

  7,军转干部身份认定证明(军转干部退休审核)

  8,公务员未享受优抚保障待遇证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9,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10,台湾同胞购买住宅证明(台湾人在济购房不动产登记)

  1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补发证明;缺失生育证件证明(农村双女绝育户奖励)

  12,婚姻状况证明(城镇低保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3,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租赁住房补贴租赁房屋专用合同的证明(租赁住房补贴核准)

  14,学校证明(办理学生公交卡)

  15,病历资料(残疾等级评定)

  该取消的取消了,保留下来的要简洁使用,谁刁难老百姓就依法追责谁!老百姓可以随时投诉。如此亲民的政策,叫谁看了都舒坦。

  看着舒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真正落实到工作流程中去,让老百姓把事办得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