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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8月4日讯济南的张女士看中了济南“绿地山东国际金融中心”的一套商品房,并且和开发单位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其中约定价格为26000元每平方,白纸黑字签完之后,张女士便等待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可是这一等就是近一年的时间。
![认购住宅 房价突然要“拆分”](http://n.sinaimg.cn/qd/crawl/178/w550h428/20180806/lKwF-hhhczfc5084202.jpg)
上个月,张女士收到客户经理电话,通知她去签买卖合同。接到电话,张女士非常高兴,可是被告知签买卖合同之前必须先签拆分协议,就是房价不是26000元,分割为房价18000元每平方,其余的8000元要改为一个名叫“装修设计费的收费项目”,但实际上房子是毛坯房,这让张女士感到有些担心。当着记者的面,张女士联系了楼盘的一位置业顾问。
这位置业顾问表示,这8000元实际上是虚拟的,只是为了满足建委凑价格的要求。如果按照之前约定的26000元,是没法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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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包括张女士在内的许多购房者都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存在风险的。
![不签“拆分协议” 收到“解约函”](http://n.sinaimg.cn/qd/crawl/164/w550h414/20180806/JDXN-hhhczfc5084605.jpg)
而就在购房者拒绝以这种莫须有的“装修设计费”方式签订合同时,部分人却收到了这样一份“解除认购协议书的通知函”。
通知函中描述,由于工作人员多次通知,张女士未与售楼处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协议购房者已经构成违约,而按照约定协议解除,定金不予退还,这也就意味着张女士近250万的定金可能要不回来了。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绿地山东国际金融中心要与张女士解除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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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得到售楼处的答复是,不服从将实际房价分割,就无法签订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为什么费尽心思的,将实际购房款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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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顾问的答复:建委有相应的要求,他们也没有办法,而且以后的合同都必须这样签订。
随后,为了核实情况,张女士联系了济南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建委:实际房价 可以网签](http://n.sinaimg.cn/qd/crawl/164/w550h414/20180806/A6UC-hhhczfc5084902.jpg)
济南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没超政府指导价都可以正常网签。张女士的房子是可以按照正常价格,也就是之前约定的26000元办理网签的。对于开发商为什么要求购房者必须将房价分割他们认为,这是开发商想多签,因为价格低,网签名额就多,签得越多回款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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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济南市建委工作人员认为,如果购房者听从了开发商的要求,将房价分割成虚假的“装修设计费”签订合同,是存在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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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陈兆港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是有效的,协议中对于房价的约定是经过双方认可的,如果开发商单方面要求将原来约定的房价分割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收费项目,业主有权利拒绝,并有权按照原协议履行。
按照实际购房价格可以办理网签,开发单位为何费尽心思,虚构了一个“装修设计费”,其目的到底是什么?置业顾问表示,没有签订拆分协议的购房者,公司统一发了解约函,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接下来该如何处理呢?
对于这些问题,绿地集团会给出怎样的解释,齐鲁网、闪电新闻还将继续关注。(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