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7月24日讯 近日,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已公开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等认真贯彻落实。
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举措加以推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复制推广工作列为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和职责,积极承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红利。
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下对口原则,积极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政策动向,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推进方案。其中,省公安厅、省口岸办、山东海事局要配合海关部门做好“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改革事项,明确复制推广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及其他实施条件,并指导各市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机构改革后,有关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工作由继续行使该项职权的部门负责。(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