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次交通违法收回车牌济南出台十二条给外卖小哥戴上“紧箍咒”

  大众网济南6月5日讯 今天(5日),济南交警联合邮政管理局、快递行业协会及快递外卖企业,对外公布了《济南市关于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管理的十二条规定》,以减少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和事故的发生。《规定》中提到,将对外卖、快递行业车辆实行信息备案管理,配送员三次违法被查将注销从业信息、收回车辆识别号牌。

为加强对快递、外卖车辆的管理,济南交警与行业协会推出识别号牌制度。为加强对快递、外卖车辆的管理,济南交警与行业协会推出识别号牌制度。

  济南外卖高峰时段电动车事故多发

  今年3月13日,中午外卖高峰时段,一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沿历山路由南向北逆行。行驶到教育大厦门口附近时,电动车将一名70多岁的老人撞倒在地。老人被送医后至今仍昏迷,成为植物人,至今已花费医药费几万元。经交警查证,外卖小哥属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他将因此面临法律的严惩。

  像这种外卖、快递配送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济南并不鲜见,分析显示济南市区电动车死亡事故的高发时段,正是外卖订单的高峰时段。交警大数据分析发现,市区外卖车辆流量集中的路段有:历山路泺源大街路口、经四路纬二路路口、经十路纬十二路路口、济洛路堤口路路口、花园路二环东路路口、舜华路新泺大街路口。

  经过系统性的梳理,交警发现快递、外卖行业存在几大交通问题。首先是配送过程交通违法突出,外卖配送员在驾驶车辆时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骑车时操作手机、见缝插针等现象突出。利益的驱动和侥幸心理的作用,以及外卖企业内部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导致外卖送餐车交通违法屡禁不止。

  其次是配送车辆车况缺乏安全保障。目前外卖企业基本以交通工具自配为主,车况性能参差不齐,许多外卖配送人员对送餐车辆进行了非法改装,加装大功率电池等。

  另外,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快递、外卖平台企业“重业绩、轻管理”“重实践、轻安全”,入职培训形式化严重,甚至不经培训直接上岗,这些客观上纵容了配送人员的交通违法,埋下了严重安全隐患。

  人脸识别抓拍给外卖小哥戴上“紧箍咒”

  济南交警联合邮政管理局、快递行业协会及快递外卖企业公布的“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了“六统一、六不准”。即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平台信用管理体系、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不准使用超标配送车、不准载人载客、不准货箱外装载、不准闯红灯、不准占用机动车道、不准逆行。

在前期采集信息的基础上,目前济南交警已能够实现对违法外卖小哥的人脸识别。在前期采集信息的基础上,目前济南交警已能够实现对违法外卖小哥的人脸识别。

  今天上午济南交警展示了对外卖配送员交通违法的人脸识别试点情况。前期交警与美团外卖合作,对济南的每个外卖配送员都进行了照片信息采集。在此基础上,交警利用安装在50处路口的人脸识别抓拍设备,对违法外卖小哥进行抓拍及身份识别,测试阶段的识别率成功率非常高。下一步,交警将尽快完成全市外卖、快递从业人员的人脸信息采集,并正式全面开展抓拍识别。

  配送人员初次交通违法被查处的,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参加交通秩序公益活动(路口打小旗等);第二次被查处,企业应当强制当事人停职学习,并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罚;第三次被查处,行业协会和企业应主动注销该配送员的信息、收回其车辆识别号牌。其中,对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暴力或者威胁方式妨碍执行职务的,一律行政拘留。

  同时,对使用超标电动二、三轮车的,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且配送员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一律追究管理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曝光,并纳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

  济南快递车将配识别号牌、二维码

  “十二条”规定,将全市快递、外卖企业配送人员、车辆信息纳入交警平台管理。快递、外卖企业应为快递专用电动车申办识别号牌。在管理识别号牌时,快递、外卖企业应及时、主动维护管理平台内的车辆备案信息。办理车辆的变更置换、新增、注销等业务,应在管理平台内主动提出注销申请,市快递协会在管理平台内注销并收回对应车辆识别号牌。

扫描识别号牌上的二维码,就可查询车辆、驾驶人信息,以便现场核对。扫描识别号牌上的二维码,就可查询车辆、驾驶人信息,以便现场核对。

  今天上午,韵达、顺丰等快递企业在济南交警支队展示了印有识别号牌的快递车。记者看到,车辆尾部的识别号牌上除了明显的号码,还印有二维码。执勤民警使用通过警务通扫码,就能查询到该车的出厂信息、所属公司信息、公司负责人电话、驾驶员信息等,以便在执法现场核对。

  快递、外卖车辆应符合以下标准,否则不予办理识别号牌:新购入车辆应达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选择原车出厂就有封闭箱体的车辆;快递三轮车应以经营品牌为单位统一喷涂,保证外观标识统一;购车应购买保险;快递企业应保证所上传车辆及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最长三年的过渡期,逐步淘汰更换。

  同时,“十二条”明确了车辆退出机制。存在以下行为的,快递及外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督促相关企业收回车辆号牌并注销备案信息:存在3次(含)以上驾驶违法记录的;用于快递、外卖用途以外事务的;提供虚假、不实的车辆备案材料的;企业未经备案擅自将取得识别号牌的车辆转让给个人或者其他企业的;内部识别号牌遗失,继续使用该车辆的。(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