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省、市、县各级住建部门自2018年第二季度到2019年春节前,对市、县(市、区)规划区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主体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农民工实名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总承包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施工过程结算、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防拖欠承诺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每季度组织一轮督导检查,对存在不落实国家、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公开曝光。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每季度将组织一次暗访,对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暗访情况。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工作,把它作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先手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检查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