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确定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11%,下线3%。 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以201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62305元为基数确定的。与去年相比,基准线从7.5%降至7%,下调0.5个百分点;上线下调1个百分点,下线与去年持平。
尽管基准线和上线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工资负增长。据了解,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下调指导线,只能说明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通过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来看,山东政府指导工资已保持连续20年增长。
省政府要求,企业要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