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屏幕中显示的净烟气烟尘浓度为3.2mg/m 3,NOX浓度为26.1mg/m 3,SO2浓度为1.4mg/m 3,均达到山东省火电厂超低排放标准,标准值分别是5mg/m 3、50mg/m 3、35mg/m 3。”8月3日,记者跟随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莱城发电厂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检查是继该厂取得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以来的一次检查,在该厂集控室内,莱城发电厂生产技术部节能环保办副主任常培训指着在线监控大屏幕中的数据做介绍。他说:“市环保局于6月30日向我们企业颁发了莱芜市首张《排污许可证》,我们将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运行和维护好厂内的环保设施,保证所有的参数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在该厂生产技术部悬挂的《排污许可证》上,清楚地写着证书编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等相关企业内容,在证书的右下端还有个二维码,轻轻扫描一下,即可进入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查看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排放标准限值、自行监测要求等信息,任何人用手机简单进行扫描就能详细了解企业的这些信息。市环保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晓春说:“‘一证式’排污许可证将成为每个企事业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将对我市的环保工作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莱城发电厂是我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首家企业,这次过来是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我们下一步可以依照许可证要求来监督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排放污染物。以前对企业的监控限于对排污浓度的监测,《排污许可证》是根据每家企业的产品产量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进行核算的年度许可排放量,发放了许可证以后对企业的监管更为到位和全面。”
目前,我市已完成市内8家火电和4家造纸行业企业的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据了解,我市2月份制定了《莱芜市排污许可证工作实施计划》,紧接着3月份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组织8家火电和4家造纸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申请,4月份组织全市环保系统排污许可制工作人员及部分企业人员参加了省环科院组织的环保系统排污许可培训班。通过组织企业在测试系统试填报,让企业熟悉系统、了解参数,提高了填报质量。之后市环保局印发了《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分工方案》,企业通过全国统一的申报平台进行申请,总量办受理后,由总量、环评、大气、生态、监察支队、监测、监控中心7个科室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需整改的,整改到位后核发排污许可证。从某种意义上看,“一证式”排污许可证更像是排污单位的“排污手册”,有利于推动排污单位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
实施排污许可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补齐环境短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战略举措。排污许可实施综合许可、一证式管理。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行业逐步实施,截止到6月底,我市已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下半年将完成钢铁、水泥等1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组织开展监管执法,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核定排放量。对有违规记录的,提高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污染严重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执法频次与处罚力度,推动去产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