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年春节前夕,枣庄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副调研员、枣庄泰山壹伍叁贰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清欣通过其丈夫张强(滕州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品。王清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3月,山亭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二科原科长马洪伟,工作人员郝陈英、刘春景、史敬智一行4人借检查工作之机接受水泉镇卫生院院长房增龙、副院长朱绍波邀请,违规乘坐公车到饭店就餐。餐费在饭店记账,打算事后报销。席间,马洪伟、朱绍波违反工作纪律中午饮酒。马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郝陈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春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史敬智被辞退,房增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朱绍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10月,枣庄八中(北校)副校长王开广借为女儿操办结婚事宜,违规收受该校部分教职工礼金,王开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3月,市中区中心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朱玉明,工作人员高伟、宋新伟先后多次使用执法执勤车办理个人事务。朱玉明、高伟、宋新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违纪问题均发生在去年年底或今年上半年,这些违纪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严守纪律规矩,坚决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将通报精神逐级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传达到每一名基层党员,切实起到通报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重锤连敲,警钟长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实际行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

  (枣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