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92次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5月17日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柏继民,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于晓明,副主任夏耕、温孚江、尹慧敏、张新起,秘书长齐涛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听取了其他有关议题的汇报。
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的议案,书面印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与泰国曼谷市建立友好省市关系》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审议人事任免案等。书面印发2017年山东省财政汇总预算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我省贯彻实施《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铁路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刘家义指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学风、文风、工作作风,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结合人大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各领域工作向着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前进。
刘家义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的要求,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改进立法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精细化水平;要严格依法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谋划、主动作为、主动担当,认真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等法定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依法顺利推进;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这个重大工程谋划人大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亮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刘家义强调,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团结协作,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巩固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推动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