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29日讯(记者 谢小真)今年我市将试点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1-4级及工亡供养人员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上述人员(以下简称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通过手机远程进行脸部识别,在家中就可以轻松自助地完成认证,整个过程不出几分钟,既省时又方便。不仅如此,全程电子化监管还可以有效防止社保待遇冒领,保障基金安全。

  区别于传统的人工认证方式,人脸识别认证主要依托移动互联技术、人像采集识别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具有即时、高效、精准等特点。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本人或在家属协助下,使用手机下载“青岛智慧人社”APP,打开首页“人脸认证”模块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就可自助完成“刷脸”认证。认证前需完善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由于目前人脸认证采用社保卡照片作为对比参考,认证时周围环境需保持良好的光线亮度。无法通过“刷脸”完成自助认证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人工认证。

  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方可继续领取社保待遇,未完成认证人员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以防止待遇冒领和基金流失。以往,领取社保待遇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街道(镇)、社区(村)进行现场认证,受认证工作时间、地点以及人员身体状况等因素影响,这种方式效率不高,老人还少不了路途奔波,给认证工作带来较大不便。

  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开展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工作,推进建成人脸识别智能认证、经办窗口现场认证、行动不便人员上门认证“三位一体”的社会化认证服务工作体系。(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