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济南将出台《关于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有产权证的房子如果涉及违建如违规翻建、改建、扩建等将被暂缓上市交易也就是没法过户。
为规范城市管理,保护市民群众根本利益,并配合做好全市“拆违拆临”工作,根据《物权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拟制定《关于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拟对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违建房屋,在当事人申请该房屋的转让(买卖、赠与、互换等)、抵押等上市交易时,依法予以暂缓办理。现向公众公示并征求意见。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配合做好全市“拆违拆临”工作,根据《物权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但存在违规翻建、改建、扩建等情形的房屋。
第三条 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建房屋进行认定,依法处理,并列入“拆违拆临”行动暂缓上市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违建房屋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书面认定结果,在当事人申请该房屋的转让(买卖、赠与、互换等)、抵押等上市交易时,予以暂缓办理。
第六条 违建当事人按照“拆违拆临”要求履行完毕相应义务的,由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具取消暂缓该房屋上市交易的书面通知。
第七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书面取消通知,解除对该房屋暂缓上市交易的限制措施。当事人可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让(买卖、赠与、互换等)、抵押等交易手续。
第八条 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yaoyao1018@163.com;
2、 微信评论区留言。
(济南政务)
附:济南楼市限令大事记
2016年9月28日
“济八条”出台,严禁开发商捂盘惜售。
2016年10月2日
经济南市政府研究,确定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上涨过快现状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
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三成,二套房四成;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70万降为60万;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三套房,外地的限购一套房。
2016年12月26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