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发布了关于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高翔通航”)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据了解,高翔通航的主办券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指出了高翔通航变更《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报告期中公司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等12个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反馈意见显示,高翔通航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及金额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的情况。

  此外,2月4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下发了《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高翔通航公司涉嫌未经行政许可进行股份制改制,对其进行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高翔通航在申请行政许可前已经变更了企业营业执照、高翔通航公司名称和公司印签等以上事实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印鉴、调查笔录等证据为证。该行为违反了《民航企业机场联合充足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的规定,依据此规第19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高翔通航成立于2010年9月,总部位于山东济宁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2352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高昂持有52.15%的股权。高翔通航的主要业务是以直升机为载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地区)实施一般商业飞行、农林喷洒作业飞行、训练飞行、空中游览等甲、乙、丙类服务项目。

  数据显示,高翔通航2015年度、20161-10月营业收入分别为964.30万元、1157.8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7.96万元、171.78万元。